一位臺灣的女子近日,向警方報案稱:自己在一間診所裡被強姦。
事件經過:張某某是一間中醫診所的護士,因為長相靚麗,已經被診所的王主任多次表白和騷擾。
張某某一直都拒絕王主任的"好意",並一直強調自己已經結婚,有一個美好的家庭。
不料,自己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情,使用的藥量過度,導致被害人張某某連續4天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如同行屍走肉。張某某的種種異象,讓同事驚覺不對勁,連忙把她送進醫院進行檢查,結果發現下體居然有王主任的DNA,一起強姦案水落石出。
判決指出:張某某和丈夫在婚後共孕育2子,而她為補貼家用,白天在公司進行上班,而晚上會到一家中醫診所兼職3小時;2020年12月16日,夜間22:00左右,被害人在對診所進行收拾後,被王某某叫到辦公室進行工作討論,在23:00王某某購買咖啡,剛開始她出於警覺心拒絕了,但是王某某好像也不在意,有與她進行藥物討論,在半小時後,口渴難耐喝了一大口咖啡,在藥效發揮以後失去意識,被王某某進行性侵。
在12月20號,另一位女同事感覺被害人身體有異,在前往醫院後檢查出安眠藥成分及男方唾液和不明液體。
王某某到案後一度否認性侵,直到聽聞會被判很重,才承認下藥硬上張某某,一、二審遭判處10年徒刑,目前仍在最高院審理中。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