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國的國情,惡性刑事犯罪一直是嚴厲打擊的物件,這在一定的發展階段是正確的。畢竟惡性刑事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太大,容易導致民眾的恐慌,加大打擊力度,把這些窮兇極惡的罪犯繩之以法是刑法的首要任務。
但是時代在進步,經濟在發展,發展的同時,經濟犯罪也在逐步上升。由於沒有查到近幾年的資料,只能根據公安部2009年的統計數,2009年前,經濟犯罪案件總量持續攀升,年均增幅達9.2%。2009年,全國共立案經濟犯罪案件10.3萬起,同比上升23.3%,創歷史新高。2000年前後的年增幅也在20%左右。
我們經常不能理解,我國的經濟犯罪高發不說,而且罪犯很是猖獗,上世紀末就有造假的上市公司高管直呼,幾年牢坐了出來還是千萬富翁。就連前段時間違規收購的阿里等最高罰款也只有50萬,對他們來說簡直是九牛一毛。
我們就來對比一下,美國和中國兩個最大的上市公司造假案,看看各自付出的代價。
康美藥業是我國中藥飲片的龍頭企業,在2017年曾經位居醫藥上市公司市值第二的位置,2018年的營業收入為175億元。最大的造假是300億的現金不翼而飛。
美國安然公司是能源巨頭企業,世界五百強之一,2000年的收入高達1000億美元。造假金額是6億美元,按當時的美元匯率摺合人民幣約50億,不到康美藥業的六分之一。
康美藥業在爆出財務造假後,先來了5個跌停,然後橫盤一週,接著再來15個跌停。美國安然公司在曝光之後當天就下跌75%,後來破產。
證監會對康美藥業的處置措施是:責令改正,警告處罰,並罰款60萬。美國證監會對安然公司的處罰是:罰款5億美元,股票停止交易,相當於直接宣判安然公司死刑。
在在本次刑法修正案中,針對欺詐發行和資訊披露造假的相關刑期上限大幅提高,罰金上限也大幅上調甚至取消了限制。正是針地這一痛點進行的改革。
對於想要透過經濟犯罪的人,除了讓其坐牢以外,也要在經濟上讓其破產,才能打擊這些犯罪的囂張氣焰。有法律專家認為,對於不怕坐牢也想要“洗劫”別人的人,對其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經濟處罰為主,順帶進行限制人身自由。讓那些坐幾年牢就出來享受的想法徹底破產。
前幾年的P2P和到處開得像銀行一樣門店的投資公司,這些人中除少數是合規經營以外,很多幾乎明目張膽的詐騙行為,給本來就積蓄不多的中低收入民眾造成了重大損失。但很多人幾乎沒有受到處罰,仍然享用轉移的財富,讓那些被騙的人氣憤而無可奈何。
隨著國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經濟犯罪還有上升的可能。本次的修法真是及時雨,如果執法中也更加的規範和嚴格,這樣可能會為誠信經營和持續發展創造不錯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