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咱們說到,德克薩斯的孤星共和國自願加入美國,導致美國和墨西哥之間爆發了戰爭。
美墨戰爭爆發的導火索,是1846年4月24日,墨西哥一隊騎兵襲擊並俘虜了一支美軍小部隊。事件發生後,當時的美國總統波爾克說墨西哥入侵了美國,在美國領土上流了美國人的血,要求對墨西哥宣戰。
當然,這是美國的一面之詞。那麼當時的實際情況是怎麼樣的呢?
美國實際上從建國之初,就為侵略擴張的行徑奠定了理論基礎。挨雷劈的富蘭克林在美國獨立時就提出,未來美國的人口每20年會翻一番,需要不斷獲取新的領土以開闢生存空間。
聽著這個道理好像沒錯,但別人的土地被他們開闢成生存空間了,別人怎麼生存,富蘭克林先生可能是忙於周旋於歐洲上流社會的淑女當中,沒工夫考慮這個事。
不過沒關係,美國人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就行了。
在透過一系列行動,吞併了廣大的土地之後,美國人對土地的貪慾,就像現在對石油的貪慾一樣,徹底被激發出來了。他們提出了一個新的理論叫“天定命運論”,這個理論包括三個層面:
首先是目標,認為美國的使命是在北美大陸建立一個統一的共和國。
其次,為了實現這個目標,美國就有權利吞併別國領土,因為“上帝”已經做了決定,整個西半球都是美國的。我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知道“上帝”這個決定的,上他那兒是單程票,就算是有人當面問的,也沒法回來報信兒啊。
第三,為什麼他們有這個權利呢?美國人自己說,是因為美國有制度上的優越性。因為他們“民主”,所以他們入侵別國不是侵略,不是搞帝國主義,而是弔民伐罪、拯救蒼生。至於他們的臉為什麼這麼大,我不清楚,也許跟《賣柺》裡那個範大腦袋一樣是讓病毒給憋的。
說到這兒不知道您注意到沒有。咱們中國說偉大復興是歷史使命,從來也沒把眼睛盯在別人家的領土上。咱們一直講要讓中國老百姓都過上好日子,認為這樣才是真正的偉大復興。對外人呢?願意好好做生意那當然好,不願意的話,您忙您的,別耽誤我發財。比如說對澳大利亞,買你們東西你們罵街,那我們不買了還不成嗎?
美國就不一樣,從那麼早以前,他們就覺得全世界都得按照他們的樣子活,認為侵略了別人是給別人的恩典。
這個區別是從哪兒來的呢?我覺得是文化。像咱們的文化,儒家是愛信信,不信滾,不要打攪老子唸書。道家是愛信信不信滾,不要打攪老子成仙。不愛搭理別人的事。
西方人就不一樣了。他們的文化是從宗教來的,不信我們的教就是異教徒,美國還偏偏是特別在乎宗教信仰的人建立的。“救世主”情節就特別嚴重,根本不管別人有沒有興趣讓他們拯救,反正他們是要救。從當年一直救到現在,唯一不同的是當年開著大炮救,現在扔著導彈救。反正只要人都死了,也就不會再受“暴政”之苦了。
前邊說的是理論方面的,實際需求方面呢?美國實際上早就盯上北美西海岸的出海口了。受路易斯安那購地案的鼓勵,開始他們打算拿錢解決問題。1835年,美國提出要花55萬美元買舊金山港及以北地區,墨西哥人沒搭理他們。1845年又以30萬美元債務為由,要求得到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亞地區。30萬美元的鉅款哪朋友們,換您是墨西哥人能答應這個買賣嗎?
所以,為了上述這些原因,墨西哥騎兵就在即便德克薩斯併入美國之後都不屬於美國的土地上“入侵”了美國。而美國則以遭遇侵略為由,向墨西哥展開全面進攻。
您品,您細品。跟在德國邊境上扔幾具穿著波蘭軍裝的屍體,然後說遭遇了波蘭入侵相比,哪個更不要臉一點兒?
但是呢,戰爭的勝負永遠是由實力來決定的,不是什麼正義與否。當時的美國已經初步工業化了,擁有相當長的鐵路線,有一支在北美來說規模相當大的海軍,也擁有比較完備的軍工體系。美軍的訓練和裝備也比墨西哥要先進得多。
而墨西哥呢,在獨立之後一直忙於內部爭權奪利,城頭變幻大王旗,三十年時間裡發生了240次軍事政變,組建了50個政府,換了31個總統。而且不論誰上來,都沒心思搞生產,全都忙著撈錢。
您想想,雙方這個情況,勝負還有懸念嗎?
美國本來是打算一口氣把墨西哥給滅了,實現自己天定命運的。但是墨西哥人民一直不太願意被美國拯救,始終組織游擊戰到處打擊美軍。到1847年,全部三萬多美軍中,有兩萬人在忙著“拯救”墨西哥游擊隊。局勢跟現在美國深陷反恐戰爭差不多。
不得已之下,美國人只好同意先“拯救”一半墨西哥。籤協議吞下了190萬平方公里土地。其中包括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猶他州全部,以及新墨西哥州、科羅拉多州、亞利桑那州和懷俄明州的一部分。
美國人當然是很開心的。但是這次擴張卻給美國人埋下了很深的隱患,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咱們下回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