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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年,距今一百二十九年前,英國作家托馬斯·哈代發表了小說《德伯家的苔絲》。小說共分七章,第一章題目為《處女》,第二章題目為《失貞之後》。  苔絲的祖上據說是貴族,但到她這裡,早已經是一個實打實的底層貧困之家。聽說有個暴發戶買了他們祖上的貴族姓氏,走投無路的父母於是派十七歲的苔絲到這位所謂的本家去攀親戚,這戶本家的少爺阿歷克被苔絲的美貌打動,強暴了她。但是,這遭遇只是苔絲故事的背景,並不是核心事件。苔絲真正的故事,是在她成為一個“失貞的女人”之後。  在遇到另一個致命的男人之前,苔絲從未認同“失貞”是罪惡。她認同的只是如果不愛一個男人,就不該因為金錢的需要跟他在一起。就算這個男人要娶她,“為了自己的尊嚴,她也不大可能嫁給他”。在苔絲這裡,違背自己的情感和意願才是苟且,才是罪惡,這是苔絲值得尊敬的樸素理性和人格。

  因為這樸素的認知,苔絲決絕地離開了阿歷克,甚至在發現自己懷孕之後,也從沒有動過聯絡那個男人的念頭。她堅強而坦然地生下了自己的孩子,獨自撫養他。那時的苔絲多勇敢啊,就連哈代都忍不住要用主觀抒情的方式去讚揚她:她“以尊嚴的神態平靜地直視人們的面孔,即使手裡還抱著她的嬰兒”。就連遭遇宗教道德的否定——按照教規,教士不肯給她死去的嬰兒一個基督徒的葬禮,她也敢發出自己的聲音:“跟我說話,不要像上帝對罪人一樣,要像你這個人跟我這個人說話一樣——跟我這個可憐的人說話!”是的,那時的苔絲只認同自己是不幸的,但絕不接受自己是“有罪的”。當宗教和教士把她視為“罪人”、把她的孩子視為“罪孽”時,她就怒吼道:我“決不會上你那個教堂了!”  她勇敢到連上帝都可以反抗。  可是,在遇到一個她所愛的男人之後,苔絲就變了。  這個男人名叫安琪兒·克萊爾,一位牧師的兒子。毫無疑問,他是個很不錯的青年,出身良好,愛讀書,會看樂譜,會彈奏美妙的琴聲;他看上去是那樣有頭腦、有教養、有情趣,苔絲甚至覺得他不是一個凡人,她把他當作“智慧的精靈”。正因為在苔絲眼裡,他是那樣優秀,優秀到不可高攀,苔絲原有的坦然和勇敢開始動搖了。  面對這個在她眼中近乎完美的男人,她突然膽怯了。曾經失貞和生過私生子的過往,開始變得如鯁在喉,死死卡住了通向未來幸福的入口。她慌張地發現了自己的罪孽和骯髒,也發現了自己既不可饒恕也不能彌補的缺陷。有一個強烈的意識開始進入她的腦海:像她這樣失貞的女人,其實是不配擁有被愛的權利,更不配享有美好的愛情和婚姻的!

  毫無疑問,這是不公平貞節道德觀念對女人的傷害。  但在苔絲事件中,卻有一個問題必須注意:此前的苔絲可是一直在抗拒這種對自己並不公平的道德審判啊。而且,她的反抗是多麼堅決和執拗啊,即便是面對上帝和教父,她都敢說:如果你們認為我的不幸是一種罪過,我就永不踏進你們的教堂!  可是,這種反抗不公道德審判的勇氣是如何消失了呢?答案竟然是:因為愛!但我們需要給這種愛加上一個限定詞:卑微的愛!也只有卑微的愛,才會讓一個人心甘情願地接受那些足以毀滅自己的不公和傷害。  並非仰視著崇拜著愛一個人,就是卑微的愛,愛上一個優秀強大的人,只要你懂得與對方一起成長,變成與橡樹並肩而立的另一棵橡樹,那麼仰視和崇拜都會變成自我成長的力量。但是,如果仰視崇拜對方的同時,開始鄙視、懷疑甚至否定自己,那麼這種愛就會變成卑微的愛。而這正是在苔絲那裡發生的:“她把他跟自己比較,每次發現他洋溢的才華,便不禁自慚形穢,覺得他的智慧無法衡量,高如安第斯山,因而十分沮喪。”

  所以,要判斷一份愛情是不是卑微的愛,其實很簡單:跟一個人在一起,如果你不斷地發現對方的好,但不斷地感知到自己的糟;你不斷地認同對方的“正確”,卻不斷看到自己的“錯”。換句話說,跟一個人在一起,他(她)讓你越來越發現自己的“不好”,讓你在他(她)面前越來越沒有底氣,越來越沒有自信,直到發現自己一無是處——這就是最可怕的卑微的愛。諸如,張愛玲《沉香屑·第一爐香》裡的薇龍、雨果《巴黎聖母院》裡的艾絲美拉達……她們都在所愛的人面前,越縮越小,越站越低,直到流著眼淚、匍匐在對方的腳底。一旦愛到這種卑微程度,所謂愛情就會變成一杯閃閃發光的毒藥。喝下這杯毒藥最大的後果,就是失去了基本辨識力:你會認為你所愛的人就代表真理,他(她)的一切都是對的,而你永遠都是錯的;對方是價值連城的寶物,而自己則是毫無價值的垃圾。薇龍才會被洗腦一般說:“喬琪是對的,喬琪永遠是對的。”而艾絲美拉達則流著眼淚對她所愛的菲比斯說:“我算得上什麼,我?”  而苔絲呢?從不認罪的苔絲,在阿歷克給予的傷害以及上帝和教士給予的審判前都未曾認罪的苔絲,她認罪了!在這個男人面前,苔絲終於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也承認自己是骯髒的。上帝和教士未能透過教規強加給她的懲罰,一份不平等的卑微之愛輕鬆做到了。卑微之愛遞給女人的這杯毒藥,最大的魔力就是讓女人接受那些不公平的道德裁定,自覺自願地展開自我懲罰。

  當安琪兒追求她時,她誠惶誠恐,甚至懷疑自己沒有擁有幸福的權利。當安琪兒在得知她失貞的過往,毫不留情地拋棄她時,她甚至都不怨恨他——都是自己的錯啊,安琪兒拋棄她是應該的。  可是安琪兒這個看上去優秀的青年,真的是神一樣的存在,值得擁有像上帝一樣懲罰一個女人的特權嗎?  他看上去那麼欣賞苔絲,那樣不顧一切地熱愛她,把她看作世間最值得追求的珍寶。可是,當他知道了苔絲的過去,他瞬間就變了臉,立刻棄之如敝屣。  “失貞”到底是怎樣的肉體缺陷,能讓一個女孩所有的善良、純真、誠實、正直和美好,全都一錢不值呢?多麼不講道理啊!安琪兒不是也失貞過嗎?正是因為他主動向苔絲承認曾經和一個女人鬼混,苔絲才受到鼓勵也講出了自己的悲傷。  安琪兒是正直的嗎?不,他敢於主動坦白,是因為他在開口之時就知道自己一定會被苔絲原諒。面對這殘忍的男性的自信,天真的苔絲卻以為自己也可以享有同樣的被拯救、被原諒的權利。安琪兒毫無愧意地拋棄了苔絲,明知道這將把她推入生活無望的深淵。強暴苔絲的阿歷克沒有毀滅苔絲,上帝和教士的教規也沒有毀滅苔絲,但是被苔絲無怨無悔愛著的安琪兒,卻用他愚昧、殘忍又不公平的貞節觀念,把苔絲的人生連根拔起。

我一點也不喜歡安琪兒,無論哈代怎樣美化他,在苔絲悲慘的人生中,這個男人難辭其咎,他比那個粗俗的阿歷克要令人厭惡得多。阿歷克不是知心愛人,但他也從不審判苔絲的靈魂;他跟苔絲的青春做交易,他購買她的肉體固然可恥,但從未把她的靈魂打入地獄。安琪兒呢?他用無情地拋棄徹底否定了苔絲靈魂的清白和純潔,把一個女人扔進茫然無助的現實泥沼不管不顧,一去經年。若干年後,他回來了,找到了苔絲,對她說,當初我錯了,現在你原諒我吧,我們在一起吧!一個人怎麼可以這樣隨意出入別人的人生呢?——傷害了,就離開。回來了,要求原諒。哈代到底是男人,十九世紀的男人,潛意識中也以為男人擁有這種特權:傷害女人,不過是男人的幼稚,男人需要成長。既然男人已經成長,女人就該原諒。  可是女人被改寫得亂七八糟、千瘡百孔的人生,又該向誰問責呢?在這樣的兩性關係設定中,女性本身就被設定為卑微的一方啊。

  這對苔絲是多麼不公平啊!她的人生是如何被安琪兒搞得一團糟啊。安琪兒判她有罪,然後一走了之。她因此徹底陷入人生的深淵,不但對人生更對自己失去了所有的希望。於是,她才會接受再次相遇的阿歷克,把自己的人生賣給他,換一堆用來養母親和弟妹的錢。她願意把自己賣給他,那是因為安琪兒已經審判了她的一錢不值。一個毫無價值的女人,竟然還有人購買,不能說不上算。她是對自己完全絕望了,才接受了這交易的。而在遇到安琪兒之前,就算無數次陷入人生的絕境,她都從未想過向阿歷克求助,更不會把自己賣給他。  可是,多麼悲哀。當這個安琪兒再次出現,對她說,以前我錯了,現在我愛的還是你。苔絲怎麼做的呢?她認為她所有的悲劇都是阿歷克造成的,於是,她把阿歷克殺了。阿歷克固然傷害了她的肉體,但傷害她靈魂和自我的明明是安琪兒那陳腐的貞節觀念,還有苔絲自己的那一份卑微的愛情態度。就算安琪兒悔過了,也不該把這沉重的罪責完全推給阿歷克,他不過是庸俗猥瑣了一些。對此,苔絲並沒有清醒的認知。

  其實,無論安琪兒是否悔過,安琪兒在她的心裡的神聖地位從來沒有改變過。他拋棄她也好,回來找她也好,永遠不出現也好,苔絲都會永遠愛他。甚至在她即將臨刑之際,她還安排自己的妹妹跟安琪兒在一起,代替自己去愛他。  我只想告訴年輕人,真正的愛情不是這個樣子的,不是跪著愛一個人,也不是把人生的大門開啟,毫無辨識力地隨便放人進來,讓他(她)做你的主人。愛,不是為奴的理由。不,真正的愛情不是這樣。  真正的愛情,會不斷讓你發現自己的好,讓你感覺到被欣賞的快樂,被認可的愉悅。美好的愛情會讓不自信的人找到自信,讓自信的人發出光芒。如果一個人真的愛你,他(她)一定會讓你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和分量,會讓你晴天裡看到溫暖的光,雨天裡也能充滿行走的勇氣和力量。  這樣的愛情帶給你的體驗,一定不會是苔絲、薇龍和艾絲美拉達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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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少年的你》電影和小說,一個是灰色,一個是彩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