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是否應該豁免死刑,多年以來人們為之事爭論不休,支援未成年人的擁有死刑豁免權的認為,他們還都是孩子什麼都不懂,也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支援未成年應有死刑的人則認為未成年現在比以前瞭解的更多,他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不過不管最終如何處置,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個不小的難題。
但2004年發生的一起大案卻讓人視為警醒, 在2004年的11月的北京法院受審了一樁未成年殺人勒索案,不過在受審當天與受害者家庭沉浸在悲傷氛圍中不同,當宣判結果一出4名作案者就深深鬆了一口氣,同時幾個人竟四顧相視,放聲大笑起來,為何他們在犯罪聽取宣判結果後還能如此的開心,我們還得從案件發生時將起。
2004年的3月,犯罪人員任某、男某及楊某應沒有錢的上網陷入了困境當中,自己是未成年出去找工作明顯的不現實,而長期即繁雜的工作他們也不想幹,一合計下來幾個人就想幹票大的一勞永逸,而先綁架後敲詐勒索的念頭也就悄然而生,不過能不坐牢也沒人想坐牢,為了最終能全身而退,幾個人提前考慮好了埋屍的地點,想著一段事情暴露就迅速撕票並處理屍體,說不定警察查不出來,自己也不用去坐牢,因此在準備好的後路後,幾個人終於開始了自己的綁架計劃。
當事人的犯案人南某在大興區某實驗中學裡認識了該校家庭較好的學生小雨,由於南某已經與小雨相處了一段時間,小雨對其是放鬆的警惕。
2004年的4月20日晚,人某男某楊某某的以及於某帶好尖刀等作案工具來到了該校門口,先是由南某出面將小雨騙了出來,隨後在幾人半哄半挾持下,將其帶到了大興區的亦莊一處,拆遷地內,當時這小雨已經發現不對,想返回學校,但是幾個人擔心它與南某認識,怕他會報警,也會破壞幾個人的最終計劃,因此任某先行下手將小雨擊倒,隨後幾個人用電線等作案工具將小雨勒死後埋屍,想到己方一番顛簸卻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報。
幾個人一商量開始多次給小雨家人打電話,勒索現金要價高達了150萬的人民幣,而小雨家人發現女兒失蹤且打來勒索電話後也不怠慢,立刻報了警。在4月22日的警方終於將幾個人全部抓獲,而幾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也是供認不諱。
在2004年的11月,北京市中級法院作出了判決,由於犯案者兩人17歲、一人、16歲、一人15歲均屬於未成年,因此其中兩人被判無期,一人判處15年有期,一人則被判處了兩年的有期徒刑,結果並沒有出乎他們的意料,幾個人全部從輕處理,節後餘生的幾人是似故相笑,也讓人充滿了憤怒。事實上對於未成年人是否應該廢除死刑一事,國家也在積極的調整,並做出了不少的改變,但這畢竟是個大難題,眾口難調,對此你怎麼看?好了,本期的分享到此結束,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