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要適度,酒後莫衝動。否則,藉著酒勁鬧事耍橫,害人害己,得不償失,既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還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近日,溧陽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連查處兩起尋釁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汪某、何某被警方刑事拘留,皆是因為酒後鬧事造成的。
案情回顧一:12月26日凌晨1時許,城南派出所接報警稱某KTV包廂內電視機、茶杯等物品被人砸了。民警到達現場經調查發現,當晚汪某與其朋友6人一起在KTV喝酒唱歌,期間汪某朋友王某酒後上廁所時額頭摔破流血被服務員攙扶進包廂,汪某見狀認為是服務員服務不到位遂將包廂桌上的酒瓶砸向包廂內電視機,還將桌上的茶杯、果盤等物扔在地上,致電視機、茶杯、果盤等物損壞。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現場部分被砸照片
案情回顧二:12月25日凌晨1時許,城南派出所接報警稱某酒吧門口有人鬧事。隨後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在處置過程中,酒後鬧事的何某用刀將一名輔警刺傷。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輔警被刺傷
警方提示:歲末年終,親朋好友聚會增多,飲酒要適量,酒後莫惹事!對於酒後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故意傷害、酒駕等違法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