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深夜,#證監會#網站釋出了一條非同尋常的新聞通稿,事由是“祝賀刑法修正案(十一)透過”。
週末,深夜,祝賀,這些要素加在一起,堪稱“罕見”。
為什麼證監會很興奮?因為他們終於拿到了期待已久的“尚方寶劍”,可以對中國最頂級的騙子出手了!
誰是最頂級的騙子?絕對不是街頭缺斤少兩、以次充好的竊鉤小販,也不是電話詐騙、網路詐騙的宵小之徒。
中國最頂級的騙子,是出入五星級酒店、高檔會議場所,公司在滬深交易所掛牌,甚至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某些董事長,以及配合他們、為虎作倀的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往往擁有顯赫的品牌,稀缺的#金融#牌照……
但他們事實上在幹最令人不齒的詐騙勾當,比如欺詐上市、財務造假,或者操縱股價。
由於法律的滯後,對這種人的處罰往往是“罰酒三杯”。比如一家公司透過欺詐手段上市,募集了數十億的資金,而處罰的最高規格竟然只是“60萬的罰款”。
所以說,在#A股#曾經存在過一個“頂級騙子的黃金時代”,金融犯罪的成本極低。那麼反過來,這對於股民來說是非常殘酷的,大半生積累的財富往往被騙子們洗劫一空。
如今,這個“漏洞”終於被補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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