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人的愚昧可以到什麼地步?前有吃土治病,後有相信半仙打死自己妻子,下面這個案例更是讓人氣憤,赤腳醫生謊稱自己的精子可以治病,四名女性自願和其發生關係,是真的如此愚昧還是另有隱情?
案件改編:
王某是一位赤腳醫生,他聲稱有許多方法可以治療許多困難和複雜的疾病。有一天,經常偏頭痛的李女士來找醫生。王說李某身體裡有男性不好的精子,如果不及時治療不光會懷孕還會損害自己的身體。他撒謊說他的精子可以殺死其他人的精子。所以,兩人在王某的辦公室發生性關係。
之後,王某使用相同的騙術對其他患者進行身體檢查,聲稱該患者體內有其他男人的精子,透過這種方法,王某欺騙了四名患者,四名女性均和王某發生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儘管受害女孩有誤會,但受害婦女都是自願的,並同意發生性關係。為了治療這種疾病,他們自願與“醫生”發生性關係。這樣,像王某這樣的“醫生”就構成強姦嗎?
線上律師:
強姦罪是指違反婦女意願並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與婦女發生性行為的行為。是否在受害婦女同意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是評估性關係是否違背婦女意願的標準。
本案中,女性被欺騙,導致對犯罪者或事物本身缺乏清晰的瞭解,並且無法清楚地瞭解性交的性質,那就違背了她的意願。換句話說,即使女性同意有性關係,但這種同意是基於對性關係的性質的錯誤理解而導致的錯誤的意思表達,應被視為“違反了女性的意願”。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始終認為與王某發生性關係可以治癒,而不是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受害人得知自己被欺騙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自己被強姦了,都可以證明受害者並非自願與王某發生關係。王某採用欺騙手段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符合強姦罪的構成要件,將面臨強姦罪的刑事指控。
姜超律師小結:無知的人很容易被他人利用,相信科學才可以保護自己。
以上是姜超律師針對相關案件為大家做的法律知識分析,希望可以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