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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韓《法律新聞》2019年11月18日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7日作出判決,現年46歲的南韓律師姜某為在南韓滯留的中國人開具虛假的難民申請材料並收取錢財,違反南韓出入境管理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根據檢方調查,姜某從2016年10月開始到2017年底接受非法中介的委託,為希望繼續在南韓滯留的中國公民開具虛假難民申請材料和代理居留資格變更等事務。姜某慣用的理由是“申請者因信奉特定宗教遭到本國政府迫害”。

截至目前,有184名中國人通過姜某提出虛假難民申請,姜某向每人收取了200萬-300萬韓元(100萬韓元約合6000元人民幣)的好處費。

根據南韓相關法律,一旦難民申請獲得通過,相關人員即可獲得“人道居留許可簽證G-1”,在南韓合法居留。即使最終其難民資格沒有獲得承認,通過行政複議或起訴等方式也可以拖延時間,這樣可以在南韓滯留兩三年,相關人員可以繼續在韓務工掙錢。

韓聯社稱,這184名中國公民實際上是為了在南韓非法打工而通過姜某向南韓法務部申請難民資格。由於這些申請都集中於特定律師,引發了南韓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警覺,移民特殊調查隊對此展開調查。法院在宣判時表示,姜某利用了南韓法律的漏洞牟利,但因為姜某是初犯,出於讓其反省的目的判處其緩刑。

南韓律師拉攏中國人當難民被抓

2018年7月3日,首爾出入境外國人廳的移民特殊調查隊,以涉嫌違反“出入境管理法”的嫌疑抓獲了Y律師事務所的所長姜某等三人犯罪嫌疑人。姜某等人從2016年4月開始,教導外國人用虛假事實申請難民並代辦了難民簽證。另外,在網路平臺為姜某的律所拉攏了184名中國人“難民”的非法中介5名也被調查隊刑事拘留。

據調查機關介紹,姜某在首爾出入境附近開辦一所律所的辦公室之後,非法中介帶來想辦難民的外國人,教導他們在申請書寫上虛假的事實,從而量產出了眾多“假難民”。他們讓前來的中國人寫上“被中國政府迫害”等虛假事實,用抹黑中國的形象來換取了居留資格。據了解,姜某等人從申請人手中收取了500萬韓元的代辦費,其中200萬韓元利用在了法律程式上,剩下的費用以介紹費的名義跟非法中介們瓜分。

通常,申請難民的外國人在稽核難民資格期間會得到8個月左右的臨時簽證(G-1),要是沒能通過難民稽核的話,姜某等人用申請異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繼續拖延了留在南韓的期限。

800全能神邪教人員尋求南韓庇護被駁回

《南韓時報》2018年11月14日報道《數百名在濟州島申請宗教庇護的中國人申請遭到駁回》稱,南韓濟州島移民辦公室主管“全能神”成員難民申請評估工作的負責人Kang Young-woo向記者表示,自2014年以來,每年約有200名“全能神”人員通過濟州島免籤政策登島並申請難民庇護,目前提交過申請的“全能神”人員共約800人,但沒有任何人的申請被稽核通過。

“我們嚴格根據《南韓難民法案》評估他們的難民申請,”Kang Young-woo表示,“然而,大多數“全能神”難民申請人沒有提供詳細、可信的解釋,說明他們在中國是如何受到迫害的。他們只是聲稱擔心自己如果留在那裡可能會受到迫害。”

“難民簽證”的本質

所謂的“難民簽證”是向南韓政府申請難民之後,在接受難民資格的稽核期間得到的臨時簽證(G-1)。這種簽證並不是只有難民才給的簽證,而是在稽核期間為了管理外國人給的臨時居留資格。持G-1簽證並不能合法的工作,難民資格稽核結束後還想繼續留在南韓只能選擇“跑黑”。但由於申請難民的性質等於跟賣國一樣(跟南韓政府謊稱自己被祖國迫害),申請此類簽證被發現說謊時,不僅毀損了祖國的形象而且還會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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