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說內容系根據民事辦案經驗改編,部分內容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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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些,鄭勇磬、李波和鄭秀敏都臉色都變了。因為他們從舅媽的話裡聽出來,母親在搬離老房之後,那幾年應該是受到了虐待。因為當時他們去墓地,看到醫院的死亡證明寫得很清楚,確實是冠心病突發心梗去世,所以不會是得什麼癌症之類,那麼,只能是高玉貞當年受到了李春琳的折磨虐待!
聯想到母親搬走後三年沒跟他們聯絡,舅舅當年說“你們別難為你媽了,小春琳她不讓你媽見你們!”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李春琳三年間從生活上虐待母親,還限制母親的自由,給了老太太很大的精神折磨!
鄭秀敏一時眼圈紅了,她拿起桌上的餐巾紙,跑到樓道抹眼淚。李波“噌”地站起來,走出餐廳。鄭勇磬則和舅媽寒暄幾句準備告別。
一個小時後,鄭永紅在南寧接到了鄭勇磬的電話,得知了這個情況,他在電話裡直接發火:“這個李春琳!畜生不如!咱們不能輕饒了她!”。
說到懲罰李春琳,其實鄭家三個兄妹還是有所顧慮的。一方面,畢竟高玉貞不是他們三個的親媽,而李春琳卻是親女兒。另一方面,不知道李波對此事是什麼態度,如果說親哥對親妹的這種行為不能原諒,但想到當年李春琳坑苦了李波,但李波毫不猶豫地原諒了李春琳,所以不知道李波對這件事怎麼看。而且,最關鍵的是,如何懲罰,這是一個問題。
“要我說,咱們應該告李春琳,虐待親媽,讓她蹲幾年監獄!”鄭秀敏對鄭勇磬說。
“姐,這事沒這麼簡單,我有個律師朋友說過,虐待沒虐待,需要有證據,咱現在一點證據都沒有,根本沒法告。”鄭勇磬解釋道。
“怎麼沒證據?媽死的時候都瘦成那樣了!”
“你看見了還是我看見了?”
“舅媽看見了。”
“舅媽能到法院作證嗎?而且光憑嘴說,李春琳不承認呢?”
“她敢做不敢認?!”
“您以為呢!她可不就是那樣一個人?”
“那就沒辦法了?”
“姐,您先彆著急,鄭勇華還沒說要不要教訓李春琳呢!”
“那是他親媽,他妹妹把他親媽虐待死了,他能坐視不管?”
“那可不一定,人家是親兄妹,當年李春琳坑了鄭勇華,他不也沒把李春琳怎麼著嗎?咱們說到底是外人,別弄來弄去,皇上不急太監急,那就尷尬了。”
“嗯,小慶子,還是你想得周到。那咱們問問鄭勇華?”
“這事怎麼問哪?你同不同意我們教訓一下你妹妹?這話好說不好聽啊。”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說到底怎麼辦?”
“等大哥回來,咱們一塊商量商量吧,我再想想辦法。”
2014年,鄭永紅藉著幫兒子鄭光看店,和妻子馮若君一起回到北京一段時間。鄭家三兄妹終於聚齊,一起商量怎樣懲罰李春琳的事。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