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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媒體報道,為防止日本國內自主研發的水果等農產品物種外流,日本政府將採取措施,嚴禁在未授權情況下,將相關物種的樹苗、種子等帶出日本。

根據日本現行種苗法規定,植物新品種雖在日本國內受到智慧財產權保護,但依然存在法律漏洞,比如可將種子或樹苗帶往加入保護種苗相關國際條約的國家或地區。

日本在此方面可謂具有慘痛經驗教訓——目前火遍大江南北的“Sunny玫瑰”葡萄(英文名稱Shine Muscat,英譯“香印”青提),原本是由日本研究機構花費18年培育而成的全新品種,現在卻在中國、南韓等地發揚光大,甚至遠銷馬來西亞、泰國及其他東南亞國家。值得一提的是,由中國、南韓種植的“Shine Muscat”比日本產品價格更低,市場更為廣闊,對於日本水果產品出口帶來巨大影響。

據了解,自2006年起,“Shine Muscat”(Sunny玫瑰)已在日本當地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只是由於政府當時並未做出出口決定,故未在海外申請品種註冊保護。直至2年前,日本方才發現該品種已被大量引入中國以及南韓種植,卻是為時已晚。由於錯過海外申請品種保護的最後期限,日本現已無權阻止中韓兩國對於“Shine Muscat”(Sunny玫瑰)的種植及銷售行為,對於上述行為的“侵權”界定也只能不了了之。

在此背景之下,日本國內防止植物新品種外流的呼聲越發高漲,日本農林水產省決定採取措施,嚴禁將種子及樹苗等帶出國外,保障開發者可以限定新品種的種植地區,並爭取在明年國會中通過種苗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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