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南老居士著
唸佛是正因,作善是助緣,這好比鳥有兩翅,才能高飛。但是善惡的界線,普通人還弄不清楚,往往善事不知是善,分明惡事不知是惡。現在根據著十善業道經,舉出一個標準來。能戒住不犯就是善,若是犯了就是惡。為著一目瞭然。列個表在下面:
身三業:殺生 偷盜 邪淫
四口業:妄語 綺語 惡口 兩舌
意三業:貪 瞋 痴
凡是有生命的動物,不論大小,只要傷害他,就是殺生。凡是財物,或是名譽,不論多少大小,不是本分應得的,不經對方許可,明奪、暗竊、強佔、騙取,皆是偷盜。正式夫婦以外,凡與一切眾生行淫,不論什麼理由,總是邪淫。意存欺騙,說虛假的話,叫作妄語。不論言語、文字,寫出來、說出來,凡是提倡縱慾,或是影響到傷風敗俗,叫作綺語。粗暴的話、罵人的話,叫作惡口。挑撥兩方是非,離間他人感情,叫作兩舌。種種的物慾,戀念不捨,得了還想得,就叫貪。有不如意的事,生恨心、發怒氣,就叫瞋。沒有理智,遇事迷惑,佛說的道理,聖賢的經書,皆不聽從,更不相信因果,就叫痴。
抄於《般若境緣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