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5日),新加坡法院對一名在地鐵上打架的男子處以罰款5000新幣的判決,而在上週五(11月22日),與他互毆的另一人則被判處15個月的緩刑。
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的歐南園站。一名26歲的男子上車後,在地鐵行進途中認為一名17歲的少年在瞪自己,於是上前與其理論,並揮動“鐵拳”打中對方臉部。
隨後,一場“拳王爭霸賽”在車廂里拉開帷幕……
只見白衣男子不斷出手,西裝男勉強擋下一拳,隨後又被緊接著的一拳擊中臉部,痛苦地抱住頭部。背景裡,乘客們紛紛走向車廂另一端,以免被“拳賽”禍及。
白衣男子頗有專業風範地拉開腳步,繞著對手移動半圈,虛晃一拳吸引住西裝男的注意力,然後一腳撩向對方膝蓋,偷襲得手。
似乎察覺到一時難分勝負,二人停止了打鬥,但仍維持著戒備,衝著彼此說了些什麼。乘客們則淡定地有序撤退。
兩名男子雖未繼續打鬥,但是現場氣氛看起來還有些緊繃。由於列車還在行進中,無法走開的乘客們都站在車門附近,靜靜看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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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動圖、視訊均來自Sure Boh Singapore)
不少網友看到這場面,忍不住調侃:
@安嘉納愛斯:新加坡版你瞅啥
@VJGOGO:還挺專業 這是打拳擊比賽呢?
@wqnmlgbwcnzz:要打去練舞室打
@一個學渣:新加坡人挺有禮貌的,還知道給人家騰空場地
@Lyna可樂不加冰:都是練家子的麼
甚至有網友指出,他們打架打得像模像樣是因為新加坡人人皆服兵役的緣故……
@周西西周西西:哈哈哈不需要,新加坡男生都當過兵,基本的格鬥都有教過
據悉,在地鐵上打架的二人中,被處以罰款5000新幣的人是先動手的26歲男子,而17歲少年則被處以緩刑15個月。有網友對此提出了疑問:
@裕聞:最先動手的男子判處罰款5000新幣,而另一人15個月的緩刑。這是為什麼?最先動手處罰還輕。
事實上,緩刑的意思是緩期執行,如果在緩刑期滿前沒有再犯罪,原判決就不會執行。在新加坡,緩刑更像是基於社群的一種矯正行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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