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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一名聯邦法官表示,2018年9月資料洩露案中多達2900萬名個人資訊被盜的Facebook使用者不能作為一個群體提起索償訴訟,但在經歷了一系列隱私洩露後,他們可以尋求讓這家社交媒體公司向其提供更好的安全性。

在美國當地時間週二深夜(北京時間週三凌晨)作出的一項裁決中,舊金山的美國地區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表示,不管是信用監控成本,還是被盜個人資訊的價值減損,都不是可以支援受影響使用者發起集體訴訟的“可認知損害”。

阿爾蘇普還稱,就使用者花時間減輕傷害並因此而受到的損害而言,需要因人而異地做出決定,而不是進行單一的集體評估。受影響使用者可以作為一個團體提出起訴,要求Facebook採用自動化的安全監控、改進員工培訓以及更好地就黑客威脅的問題對使用者做普及教育。Facebook此前對此抗辯稱其已經修復了導致資料洩露案發生的漏洞,因此沒必要採取這些措施,但阿爾蘇普駁回了這種抗辯。

“Facebook屢次給使用者隱私帶來了損失,這意味著有必要對其進行長期監督”,至少在當前的訴訟階段是這樣,阿爾蘇普在判決書中寫道。

如果阿爾蘇普此次的判決是允許Facebook使用者發起集體訴訟以索求賠償,則Facebook原本將會面臨更高的總支出。

Facebook使用者的律師尚未對相關置評請求作出迴應,Facebook也尚未回覆類似請求。

在2018年9月28日,Facebook稱黑客利用軟體漏洞訪問了5000萬名使用者的賬號,這在當時被認為是該公司14年曆史上最大的一次黑客入侵事件。兩週以後,Facebook縮小了受影響使用者的規模,稱有3000萬用戶的訪問令牌被盜,而2900萬用戶的個人資訊(如性別、宗教信仰、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和搜尋歷史等)被盜。

Facebook面臨著諸多隱私相關訴訟,例如該公司允許英國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獲取了8700萬名使用者的資料,這樁資料洩露醜聞引發了使用者訴訟。

今年9月,舊金山的美國地區法官文斯·查布里亞(Vince Chhabria)表示,Facebook必須面對跟劍橋分析等第三方獲取使用者資料有關的大部分索償訴訟,並指出就使用者對隱私權作何期望的問題而言,Facebook的觀點是“大錯特錯的”。

Facebook 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3月6日發表博文,概述了他對社交媒體“以隱私為中心的願景”。他在文中寫道:“隱私權能給人們以做自己的自由,並可更加自然地進行聯絡,而這正是我們打造社交網路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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