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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英國內政部宣佈,英國正處於2014年以來最安全的時期。

因此,他們在評估後決定,將英國恐怖主義威脅等級從“極高”下降至“高”。

11月29日,倫敦橋上發生恐怖襲擊,一名28歲男子身穿假自殺炸彈背心,持刀殺死兩人,另有3人受傷……

可能有些同學之前沒有關注這起恐怖襲擊事件,先給大家梳理一下流程。

29日,也就是週五下午1:58,倫敦橋北側魚販廳,也就是二級保護建築Fishmonger's Hall,正在開展一場五週年慶典。

這個活動有數十人蔘加,而28歲的烏斯曼.汗也是其中之一。

然而,誰都沒想到的是,就在活動期間,烏斯曼突然發難,抽出刀刺向其他人。

尖叫和騷亂頓時打破了其樂融融的氣氛,他揮舞著鋒利的刀,刺中的受害者鮮血奔湧而出,濺到周圍。

在大廳狹小的空間內,場內人員開始和烏斯曼扭打,烏斯曼聲稱他要用“炸彈背心炸掉所有的人”,然後擺脫其他人跑出房間到了倫敦橋上。

作為倫敦的地標建築,倫敦橋上一直人來人往。

烏斯曼身上濺射到的鮮血和手中的刀使得人人自危,但其中也有幾位英雄拿著椅子、滅火器和牆上的獨角鯨牙開始與他廝打,一直拖延到警方到來。

下午2:03分,警方趕到,並立刻朝歹徒開槍,當場擊斃。

這場一共只有五分鐘的恐怖襲擊,卻讓整個英國,再次陷入了恐慌之中……

這次的兩位受害者,都是劍橋大學的學生,23歲的瓊斯和25歲的梅里特。

兩人都是當時魚販廳活動的參與者之一,但與烏斯曼不同的是,兩人都是組織人員,梅里特是統籌員,而瓊斯則是志願者。

他們來自法學院,致力於為服刑人員提供學習機會,減少再次犯罪的機率,因此參與了這個由學術界和刑事司法系統一起組織的活動“Learning Together共同學習”。

這個活動,讓大學生與囚犯一起學習。

他們希望自己能夠通過所學,幫助到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讓他們重新融入社會……

然而,兩人卻都並不知道自己的學員烏斯曼,究竟有多危險……

他並不是因為小偷小摸入獄,而是在2012年,因為策劃恐怖襲擊而被捕入獄!

烏斯曼,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恐怖分子,具有高度危險性。

然而,在瓊斯和梅里特與他“共同學習”的時候,卻沒有任何面對恐怖分子的經驗知識……

在“共同學習”的組織之中,烏斯曼作為“涉恐分子”,沒有任何特殊安排。

甚至,他們曾經還為烏斯曼提供過一臺電腦供其上網學習,並在他們舉辦的慈善晚會上發表講話,表達自己的“感激”和高度讚揚。

這種情況下,活動參與人員幾乎都沒有對他抱有任何戒心。

這也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導致他們被試圖幫助的人殘忍殺害。

但這只是一個契機,卻並不是根本原因。

在英國媒體繼續深究的時候,他們發現——烏斯曼2012年被判刑,為什麼現在剛剛過去7年,就被放出來了?

2008年,烏斯曼就曾經因為涉嫌恐怖主義被警方搜查。

那一次,警方無功而返。

但從那時起,警方就盯上了他,直到九年前,也就是烏斯曼第一次因為恐怖襲擊被捕的時候。

烏斯曼·汗(Usman Khan)在2008年在BBC表示:“我不是恐怖分子”

2010年11月7日,20歲的烏斯曼召集了另外9名同伴,開始謀劃一場恐怖襲擊。

他們計劃在聖誕節時,在倫敦證券交易所製造一場爆炸案。

隨後,他們召開了三次會議,一步步將這場恐怖襲擊策劃的更加具體、更加細節,但同時,也讓警方盯上了他們。

12月20日凌晨,警方將所有人逮捕。

在警方的搜查中,他們發現這夥人“目標遠大“,計劃在NNNNN個地方發動襲擊,甚至還準備刺殺當時的倫敦市長、現在的英國首相鮑里斯……

總之,當時的警方挫敗了一場恐怖襲擊,逮捕了全部9人,歡欣鼓舞。

然而,也是因為這場恐怖襲擊還沒能成功,就直接被解決了,讓他們在量刑時,有了很大的不確定性。

如果按照咱們來看,這種危害社會的恐怖分子死不足惜,一人來一個當場擊斃也不為過。

但真正的法律不是這樣的。法官一審判定,烏斯曼被判處“特別監禁”。

這裡,這個特別監禁值得一說。

這個名為Imprisonment for Public Protection,公共保護監禁。被判處IPP,就意味著無論你表現多好,至少給我老老實實做八年牢。

蹲完八年,你就要說服假釋委員會你已經洗心革面不再對社會造成威脅了,要不就繼續蹲。

所以,這個就是一個至少八年,至多終身的監禁。

然而,在烏斯曼上訴期間,英國的法律出現了一項變革:這種充滿不確定性的IPP被廢除了……

2013年,上訴法院推翻了一審判決,改為16年有期徒刑。

看起來,IPP可能八年就出來,第二次卻要16年才能出來,像是更嚴了對不對?

問題就出在,英國的16年有期徒刑,並不是真的16年。

2013年BBC:三名恐怖分子被改判

英國16年有期徒刑,只要你服滿一半,就可以自動假釋,釋放出獄!

換句話說,2010年烏斯曼被捕開始,到2018年12月20日,烏斯曼正好服滿了8年。

沒有人知道他在監獄中是否已經真的洗心革面,但這沒有關係。

因為,按照英國法律規定,他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批准評估,只要他自己宣告“我在監獄表現好,我對社會沒危險”,就可以自動被假釋。

這似乎是一個法律的漏洞,又似乎法律本應如此。

烏斯曼參加了政府為涉恐人員專門組織的強制性課程“斷念脫離”,為他提供職業輔導、心理輔導和宗教形態建議。

這項課程旨在讓一個人放棄曾經堅定的某種信念,卻沒有人知道效果究竟如何。

甚至,這個課程都沒有提醒到“共同學習”組織的參與人員,要小心提防涉恐人員。

他戴上了電子監控腳環,然而,直到他發動恐襲,這個電子監控腳環也沒起到任何作用。

這些一連串的漏洞,最終匯聚,共同導致了這一場悲劇的出現……

這場悲劇發生之後,所有人都為之嘆惋,為那兩個本應前途無量的善良的年輕人感到惋惜。

但在英國政界,這件事情卻成為了彼此攻訐的籌碼。

大家都知道,12月12日,英國將發動大選。

而在這個緊要關頭髮生的這件事情,自然成為了指責對方在司法制度上失敗的最好方式。

英國首相,保守黨領袖鮑里斯表示——

“烏斯曼被提前釋放?都是你們留下的鍋。如果不是你們工黨一直要求“自動釋放計劃”,他怎麼會有這種機會?我告訴你們,有74個犯有嚴重罪行的人,都因為你們這個計劃提前就走在大街上。”

而工黨領袖科爾賓在被問到是否認為恐怖分子也應該提前出獄時迴應道——

“這不一定,要視情況而定。”

但同時,科爾賓也表示——

“都是你們保守黨縮減公共安全開支,甚至還裁員警察!

對,沒有政府能阻止每一次恐怖襲擊,然而你們至少不要增加這種可能性!

你們要是繼續減少公共服務資金,還會繼續犯下不可原諒的過錯!”

自由民主黨的副領袖戴維表示——

“震驚!你們在幹什麼啊??選舉是選舉,你們吃人血饅頭當政治資本也太過分了吧?這會誤導人們法律的實際含義的!”

可以說,現在在英國國內,這件事情的重點,已經完全從事情本身,轉為了政治博弈。

即使受害者的父親表示,他不希望這樣的事情政治化。但他的聲音也被淹沒了。

政界互相指責,互相掀老底,並且宣稱如果是自己上臺會做出什麼樣什麼樣的措施……

這一場悲劇,在這一刻,終於演變成了一場荒謬的諷刺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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