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英國首都倫敦發生恐襲事件,事件共造成包括襲擊者在內的3人死亡。根據英國媒體報道,襲擊者曾是一名被定罪的“恐怖分子”,去年剛從英國的監獄中獲釋。
這起恐襲事件引發了英國公眾和輿論對英國相關反恐政策和司法體制的質疑。
11月29日,28歲的烏斯曼·汗在參加一場旨在幫助罪犯重新融入社會的活動時突然開始持刀襲擊,刺死兩人後走上倫敦橋繼續進行襲擊。
很快,他就被見義勇為的市民制服。在發現烏斯曼·汗的身上疑似綁有爆炸裝置後,一名警察將其擊斃。
事後證明,其爆炸裝置是假的。在警方處理襲擊的同時,倫敦橋周圍的交通、高層建築出入口均被封閉,地鐵也在倫敦橋站甩站通過。
倫敦警方認定該案件是一起恐怖襲擊。
答:我們注意到有關報道。這是一起不幸的案件,我們對無辜遇難者表示哀悼,對他們的家屬和受傷人員表示慰問,對英國警方採取果斷措施應對有關暴恐行為表示理解和支援。
同時,很多人跟我一樣都在想,如果這起恐襲案件發生在中國,英美媒體會怎樣報道和解讀?根據以往的經歷,估計他們會把凶手美化成被壓迫而不得不反抗的“鬥士”,質疑警察近距離開槍擊斃凶手是“過度使用暴力”。另一方面,據媒體報道,此案凶手有暴恐前科。他曾於2012年因企圖對倫敦地標發動爆炸襲擊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去年年底有條件獲釋並提前出獄。
去年12月,法國斯特拉斯堡發生暴恐案件,凶手也有犯罪入獄記錄,一度還被警方列入“極端人員監視名單”。岀獄後不久,他就在斯特拉斯堡聖誕集市上再次發動恐襲,釀成悲劇。
我想這些再次充分說明,恐怖主義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恐怖分子從來不分國籍、宗教、性別和年齡,因此反恐也絕不應有“雙重標準”。
各國應該加強合作,共同探索更加有效的預防性反恐和去極端化措施,維護各國的共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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