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最新報道,南韓當地時間12月6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部開庭審理三星副會長李在鎔"國政壟斷案",此案曾在今年8月份被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要求駁回重審,原因在於南韓大法院認為李在鎔的真實行賄金額遠高於二審的認定結果,應從重處理。
李在鎔出庭受審
2017年2月,李在鎔因涉嫌向南韓前總統朴槿惠鉅額行賄被正式拘捕,8月份首爾中央法院認定李在鎔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隨後李在鎔向法院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去年2月份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4年執行。
但就在今年的8月份,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將該案駁回二審法院重審,原因是南韓大法院認為此前的審判流程存在問題,此外在二審中李在鎔的行賄金額被認定為36億韓元,但南韓大法院認為李在鎔的真實行賄金額要遠高於此,估計約86億韓元。
李在鎔二審獲刑2年半,後被大法院駁回
此次負責第三次公審的特檢表示,綜合多方面因素的考慮,我們認為對李在鎔的適當量刑應該在10年8個月至16年6個月之間,原因在於南韓大法院認為李在鎔一直主動在向朴槿惠行賄,而非之前二審時認定的被動行賄,並且二審的判決結果之所以能將5年有期徒刑降為2年半,並緩期4年執行,就是因為二審認定李在鎔向朴槿惠行賄是迫不得已的被動行為,但這並不符合真正的事實,特檢此次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反駁之前李在鎔關於"向朴槿惠行賄是被迫而為"的主張。
其實在去年2月份李在鎔的二審判決結果公佈之後,很多人認為由於三星在南韓的特殊地位以及李氏家族的影響力,李在鎔一案最終很可能不了了之,審判只是走個過場而已,但直接被當庭釋放的李在鎔並沒想到,南韓大法院隨後推翻了二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這次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李在鎔很有可能會被再次收押
相比於一審的判決結果,二審的量刑要輕得多,如果李氏家族日後再暗中運作一番,李在鎔恢復無罪身也並非不可能,但南韓大法院的終審判決讓人們感到這件事似乎並沒有看上去那麼簡單,並且如果此次三審李在鎔的行賄金額最終被認定為86億韓元,那麼依照南韓相關法律,行賄超過50億韓元,李在鎔將至少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李在鎔被再次收押的可能性極大。
-
1 #
-
2 #
南韓是什麼人也不放過,管你總統還是太子一鍋端了。
-
3 #
這是蓄意誣陷!朴槿惠是清白的,她連住院手術的錢也沒有!…南韓法院應該接受調查,誣陷總統應該以叛國罪論處!
-
4 #
沒事的,三星太子,一般的經濟案都會被赦免。
-
5 #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
6 #
才5千萬人民幣?比我們那位富二代在美國殺人交的保釋金都少
-
7 #
呵呵……天國的富三代在笑
-
8 #
盼了三星太子,南韓怕經濟受損
-
9 #
三星家族表示我要自己造槍,炮,飛機,坦克,準備解放南韓
-
10 #
瞎折騰,判了刑,總統一年以內絕對特赦
-
11 #
他會出事?我寧願相信南韓亡國
-
12 #
南韓是三星的,連李勝利這種在三星太子爺眼裡的螞蟻都能無罪釋放,何況是他了
-
13 #
我想說 在南韓誰敢制裁三星的公子? 三星只要不願意國庫都要成為問題.關10年?關到他家10萬平的大院子裡吧?
-
14 #
我就不相信他還真敢把李在鎔關進去,怕是會有人關進去,只不過不是李在鎔
-
15 #
南韓就是個笑話,整垮三星有什麼好處,美國全世界都樂了
-
16 #
判了又如何,還不是緩刑,保釋
-
17 #
我的今日、就是你的今日…十更
一點證據都沒有,就拿‘默示性委託’來敷衍,就只因為朴槿惠見了李在鎔三次,有實證嗎?有一分錢到朴槿惠的口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