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今年的以色列並不算太平,對外,前段時間還與加沙地帶武裝爆發了一場大規模的衝突,雙方導彈火箭彈互射;對內,因議會組閣的事情遲遲得不到解決,僅今年一年,以色列就進行了兩次議會選舉,但是最終沒有任何一個黨派能夠單獨的獲得組閣所要求的61個席位,為了避免在一年之內,議會進行第三次選舉,近日,以色列總統裡夫林向該國總理內塔尼亞胡下達最後通牒。
據澎湃新聞網12月5日援引《耶路撒冷郵報》的報道稱,如果想要內塔尼亞胡想要得到裡夫林的赦免,那麼他必須辭去總理一職並且承認以檢方對他的三項罪名指控。
據了解,在此之前,以色列的總檢察長曼德爾不利特對內塔尼亞胡提起了三項貪腐罪名的指控,首先是內塔尼亞胡接受了以色列商人以及一些知名人士價值約28萬美元的“好處”,其物品不乏一些珠寶首飾、香檳、雪茄,而作為回報,內塔尼亞胡會給對方提供一些相應幫助;其次是內塔尼亞胡與一些報業大商摩西進行利益交換,希望在媒體方面能夠多報道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訊息;最後內塔尼亞胡與一些電信工合作,從中收受賄賂。
根據相關人士的分析,如果一旦這三項罪名都成立的話,那麼內塔尼亞胡最高可能面臨10餘年的監禁生活,從而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對於此次以色列總統的最後通牒,內塔尼亞胡目前還未作出相關回應,但是在此之前,內塔尼亞胡曾公開地表示,對於以色列檢方的指控,堅稱自己沒有任何的犯罪行為,並且就有關辯護交易和赦免的提議也是一概不予迴應。此外,內塔尼亞胡還強調,如果檢方真的判他有罪,那他也不會主動辭去總理一職。
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之所以遭到內部的強烈反對,除了這三項的罪名指控意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議會組閣的問題。在以色列的內部一直以來都存在各黨派矛盾的爭鬥,尤其是以藍白黨與內塔尼亞胡為首的利庫德集團,矛盾相對突出。因為由於此前的兩次組閣,各黨派所獲得的席位都沒有符合組閣規定的61位,所以藍白黨的成員一直希望內塔尼亞胡能夠下臺,這樣他們便好藉此機會與利庫德集團合併組成新的內閣,這也是藍白黨向利庫德集團開出的條件之一,因此,在多方力量的作用下,總統裡夫林才會要求內塔尼亞胡主動辭職並且認罪。
如此一來,以色列內部既可以完成組閣,避免了一年內三次的大選,又可以趁機讓內塔尼亞胡下臺。如果內塔尼亞胡真的有罪,倒還情有可原,但如果內塔尼亞胡沒有所指控的罪名,那就是成了無辜的“炮灰”了,所以說目前的內塔尼亞胡應該是處在職業生涯最危機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