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距離2020年“限硫令”僅兩週的時間裡,菲律賓船東協會(FSA)表示,菲律賓可能沒辦法從2020年1月1日開始遵守IMO 2020“限硫令”。
目前,公開對按時遵守2020“限硫令”表示擔憂外,除了菲律賓,還有印度、希臘、印度尼西亞、俄羅斯等國家。
菲律賓船東協會主席Dario Alampay稱,由於國家沒有足夠的合規燃油,所以實施“限硫令”,他們會面臨一些困難。
印尼航運界認為,限硫令將造成業界的重衝擊。為維護國家利益以及考慮印尼仍有大量的高硫燃油。
印尼交通部表示,政府將對國際航行船舶實施IMO0.5%限硫法規,但將允許該國國內船舶持續是用含硫量3.5%的高硫燃油。印尼政府已經要求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供應低流油,Tanjung Priok港及Balikpapan港每年將供應三十八萬千升硫含量0.5%的180CST船用低流油,380CST船用燃料油則需通過國外進一步供應。
菲律賓當地兩家航運公司Westwind Shipping Corporation和Baliwag Navigation向菲律賓當局提出,希望國際海事組織(IMO)可以推遲在菲律賓實施“限硫令”的時間要求。
兩家公司表示,菲律賓的石油公司沒有足夠的合規燃料,請求國際海事組織(IMO)給予寬限時間。
此外,菲律賓船東協會主席達里奧·阿蘭帕伊(Dario Alampay)還建議,應當從明年年初起對不能提取低硫油的煉油廠進行罰款,而不是對船東處以罰款。
航運業人士認為,印尼政府的決定,凸顯煉油廠面臨一些問題,例如缺乏處理高硫燃油的方法,限硫新規定無法在發展中國家形成統一因策略及石油公司投資不足等。
但我們知道,國際海事組織IMO已經在多次會議和公開場合明確表示,不會推遲2020年1月1日實施“限硫令”的時間。
三叉戟聯盟( Trident alliance)指出,印尼的決定很可能會引發一些法律效果,例如業界公平競爭的問題。像印尼對 FIMO MARPOL附則締約國,並不具備商船履約的職能。其他MARPOL附則締約國也可能要求該國對不執行法規負責。
三叉戟聯盟主席Roger認為,要順利實施全球限硫令,就應確實執行法規。任何偏離法規要求的變動,都將造成不公平競爭,還可能引發大規模違約。他認為航運界已對限硫法規付出龐大的代價及努力,此時印尼政府做出此種決定是決無益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