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加拿大曾是北美兩個最大的歐洲殖民地,分別於18世紀和19世紀獲得獨立。這兩國的獨立方式完全不同。美國人是武力把英國人趕跑,這是中國人最熟悉的方式。加拿大則是與英國協商獲得獨立。從1760年英國人奪取上下加拿大算起,英國人在那裡磨嘰了整整一個世紀,其中也不乏區域性武裝衝突。到最後英國人說:算了,你們自己過吧,只要忠於女王陛下就好。於是加拿大成了英國一個海外自治領。如今加拿大仍是英聯邦成員,名義上伊麗莎白二世派出的總督還是老大,實際上那就是擺擺樣子,加拿大政府享有完全自主權。
很多人會問:英國為何放棄加拿大,是管不了了嗎,還是怕加拿大人學美國人造反?我們中國人尤其喜歡這樣問,因為國人印象中的帝國主義都是無比貪婪,不可能吐出口中的食。這種簡化版歷史觀讓我們對很多世界範圍的問題懵懵懂懂不得其解。因此我們需要拋棄一切先入之見,把加拿大走過的路仔細看一遍,以得出較為客觀的結論。
美國建國初期的加拿大美國建國之前,北美不存在任何獨立國家。中美有阿茲特克帝國。那裡自公元前二世紀就已有古文明城市。南美安第斯山一帶有印加帝國,至西班牙人到來時也已有幾百年歷史。北美卻無任何古文明城市。一種看法是,北美遍地野牛,還有無數河流湖泊,似乎有吃不盡的魚肉,由此限制了人類的發展動力,土著便一代代滿足於漁獵生活。我個人比較贊成此說。歐亞大陸和北非也是由於土地承載不了那麼多狩獵採集部落,人們不得不想法獲取更多食物,從而產生了最早的農業文明。
北美這種原始狀態使之成為歐洲移民的理想之地。面對不斷湧入的歐洲人,印第安部落大都是合作或退避。合作是為了從白人那裡獲取先進產品,或是期望白人幫他們去打敵對部落。一旦和白人發生衝突,或是畏懼白人帶來的傳染病,他們便向西遷移。西邊還有廣闊縱深容納那些小部落。
從17世紀初到18世紀後期,北美十三殖民地聚集起近300萬移民。這正是美國得以獲取獨立的基礎。加拿大則不同。1760年英軍奪取法國領地時,上下加拿大總共才有六萬多移民。加上英國人控制的大西洋沿岸,也不超過八萬人。一個地廣人稀的殖民地很難擺脫宗主國的控制。於是,英軍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失利,卻牢牢控制著加拿大。剛剛獲得獨立的美國也無力北上拓展疆域。
北美十三殖民地的居民並不都贊成獨立。反對者被稱為效忠派(loyalist)。獨立戰爭期間他們站在英國一邊,戰局不利後便紛紛逃離。戰後效忠派被搶奪財產,更多人外逃。前後大約有四萬人逃到加拿大。這些人無形中增強了英國在加拿大的控制力。
美國人一直對大湖區以北這片廣闊土地虎視眈眈。早在新法蘭西時期,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就曾揚言,要讓整個北美成為一統天下。獨立戰爭之初,美國人計劃一舉攻取最富庶的下加拿大(如今魁北克省一帶),以奪取英軍後方基地。美國將軍蒙哥馬利率軍攻下蒙特利爾,然而在魁北克市被擊敗,蒙哥馬利戰死,美軍不得不全線撤退。
1812年是歷史上一個特殊年頭。拿破崙於1799年發動霧月政變,建立軍事獨裁,隨後便開始加強對歐洲各國的攻勢。自1792年開始的歐洲反法戰爭進入白熱狀態。1803年英國向法國宣戰,但拿破崙率法軍所向披靡,英軍難以招架。到1812年,法國已控制西歐大陸,並準備發動侵俄戰爭。此時英國無暇顧及北美,美國人看準時機向英國宣戰。1812年6月,拿破崙軍隊向沙俄進軍的同時,美國也開始向加拿大發兵,大有一舉拿下加拿大的勢頭。
然而美國人低估了這片北方曠野的戰鬥力。當時加拿大隻有幾千英軍駐守,但還有上下加拿大的民兵和著名印第安酋長特庫姆塞率領的印第安聯軍。而且,美國國內並不都支援這場戰爭。新英格蘭一帶的沿海殖民地便強烈反對,因為戰火影響了他們與加拿大的貿易。
加拿大民兵準備迎擊美軍入侵
戰爭從1812年6月打到1814年末,雙方互有勝負。美軍曾攻入上加拿大首府約克城(現今多倫多市),放火燒了政府建築。1814年拿破崙戰敗後,英國海軍騰出手來開往美國東部,一舉攻下華盛頓,放火燒了白宮,算是報了一箭之仇。1814年12月,英美雙方簽訂《根特和約》,各自回到戰前地盤。
此後,美加之間的東部邊界便基本劃定,即按照實際控制區劃分。現在的美加邊界西部是一條直線,東部卻曲曲彎彎,這正是原因所在。
戰後加拿大行政格局基本確定。東部分為六個殖民地:上加拿大、下加拿大、新布倫瑞克、新斯科舍、愛德華王子島和紐芬蘭。中西部是哈德遜灣公司和西北公司領地。1821年西北公司併入哈德遜灣公司,兩塊領地合二為一。落基山以西的太平洋沿岸尚無歸屬。那裡是英美共管區,當時叫做俄勒岡地區,但比現今美國俄勒岡州大得多。
美國建國之後的加拿大格局
十九世紀早期的社會衝突美國入侵加拿大,本想借武力擴大疆域,沒想到適得其反,本來一盤散沙各自獨立的加拿大殖民地在外來壓力下更趨向於聯合,也更加尋求英國的保護。英國人便順勢強化了對殖民地的統治。英國的管理方式是派一個代表英王的總督作為最高行政長官,各殖民地由立法委員會和司法委員會管理,其成員由總督任命,可長期任職。每個殖民地也有民選議會,但那只是個無實權的空架子。
這種被稱為寡頭政治的治體完全背離英國的憲政原則,為何能大模大樣地推行而不受譴責?要知道,從 1688年光榮革命算起,英國憲政那時已經歷一個半世紀。問題似乎在於北美殖民地的人口和經濟。大西洋沿岸十三殖民地人口集聚到數百萬,經濟也足夠強大之後,其利益訴求也隨之爆升,英國人繼續無視便引發了美國獨立戰爭。大湖區以北完全不同,東部沿海經濟太弱,上下加拿大經濟亦對英國依賴很深。英國人是把那裡當做商業公司來治理,如同把廣闊的西部交給哈德遜灣公司來治理一樣。
英美之戰結束後,加拿大進入相對平穩的發展期,歐洲移民潮水般湧入,經濟也在顯著增長。到1831年,下加拿大已有50萬居民,上加拿大也有26萬人。整個30年代每年差不多有三萬人遷入。到40年代初,下加拿大人口達 65萬,上加拿大則暴增到 45萬。其中不僅有來自歐洲和美國的移民,還有當地土著部落,種族、信仰,習俗與生活方式各異,各自結成不同的利益群體,已可看到美國獨立戰爭之前的影子。此時英國當局再繼續以往的治策,隨時都可能引發激烈衝突。
最早來到加拿大的多是法裔。他們集中在最發達的下加拿大,首府是當時最大城市蒙特利爾。他們已和法國沒有多少直接關係,但他們說的是法語,信仰的是與英國新教對立的天主教。在語言與宗教問題上英國必須寬容以待,否則便很難管控。
1832年,蒙特利爾有27,000 居民
上加拿大位於大湖區以北,地理環境十分優越,又不似下加拿大那樣是法裔天下,因此來自美國和英國本土的移民大都定居在此。部分美國移民是因獨立戰爭逃難而來,也有在美國混得不好來此找出路的,或是有錢的商人來此尋找商機。來自不列顛群島的移民很多是蘇格蘭人和愛爾蘭人,他們希望在此獲得土地,開始新的生活。愛爾蘭人和法裔一樣信仰天主教,從而為新教為主的上加拿大增添了諸多宗教分歧。
加拿大移民中有一批親英的效忠派,也有一批被稱為改革派的反英群體,其中以法裔為主,也包括說英語的中下層移民和與英國有利益衝突的工商階層。他們依靠人數眾多把政治代表選入殖民地議會。典型人物是上加拿大的威廉·里昂·麥肯齊(William Lyon Meckenzie)和下加拿大的路易斯·約瑟夫·帕皮諾(Louis Joseph Papineau)。
麥肯齊來自蘇格蘭,帕皮諾是出生於魁北克的法裔,但二者有共同的政治傾向,都主張透過議會民主增強加拿大自治權。他們透過報紙、演講等形式努力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在上下加拿大有眾多支持者。反英激進派也受其影響,終於導致1837年的武裝起義。起義並無周密策劃和準備,不過是激情下一哄而起,真正拿槍抵抗的只有幾百人,很快被英國正規軍和上加拿大的英裔民兵鎮壓。一些為首者被送上絞架。麥肯齊和帕皮諾流亡美國。
1837年起義,英軍與起義者對峙
但這次起義影響深遠。英國當局終於明白,對加拿大人提出的自治要求不能視而不見,他們若繼續採取高壓政策,弄不好會激起更大規模的民變。英國政府把主張溫和改革的德拉姆派到加拿大任總督。德拉姆一上任就把獄中的起義者遣送到澳大利亞和百慕大,等於給了他們部分自由。他還提交了一個調查報告,史稱德拉姆報告。報告主張給予殖民地更多自主權。德拉姆雖然受到反對派攻擊,只當了幾個月加拿大總督,但他代表的溫和改革派此後仍然影響著英國的殖民政策。
加拿大自治領問世西方政治中有個術語叫做責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以往的帝王統治下,帝王無論做什麼都不會被追究責任,各級官吏也只需聽命於上司,無需向所管轄的群體負責。這樣的體制被看做無責任政體。英國光榮革命之後,議會可以代表選民問責內閣的過錯,可以罷免內閣成員甚至扳倒整個內閣。這種體制發起了責任政府的先例。
十九世紀加拿大改革派大都不反英。他們面臨南面強鄰的威脅,需要英軍保護,同時也需要英國的貿易優惠。英國在完成工業革命之前,所需物資優先從殖民地購買。加拿大工業需要這個當時世界最大的主顧。改革派頂級訴求是建立責任政府,即讓政府對議會和選民負責。
其實英國政府內部對殖民地政策爭議很大,相當多人支援加拿大建立責任政府。前面所說德拉姆報告便是一例。隨著著工業革命進展,英國工業的競爭力日益增強,越來越傾向自由貿易,也越來越感覺老的殖民地政策成了包袱,有必要取消殖民地優先政策,卸下這個包袱。但這樣一來,就很難讓殖民地乖乖聽命。因此,改革呼聲逐漸佔了上風。
1841年,英國政府接受了德拉姆的建議,把上下加拿大合併為加拿大省。1846年,自由派政治家約翰·羅素出任英國首相。他是著名哲學家伯特蘭·羅素的祖父,本人也是史學家,且一直致力於社會改革。1847年,他任命德拉姆的侄子埃爾金為加拿大總督去改變加拿大。埃爾金不負所望,努力推動政治改革。1848年1月,新斯科舍省建立了加拿大第一個責任政府。同年3月,七年前合併而成的加拿大省也建立了責任政府。其後幾年間,愛德華太子島、新布倫瑞克和紐芬蘭相繼建立了責任政府。
以往加拿大的統治方式也隨之改變。行政委員會變成向議會負責的內閣。司法委員會變成上議院。民選議會則相當於英國的下議院。總督仍由英王派遣,但不再直接插手行政事務。整個體制非常接近英國本身的君主立憲制。與英國本土最大的差別是:各省由自己的議會決定重大事務,等於各省在各自為政,整個加拿大東部就像多個獨立國家組成的聯邦。
1818年,英美曾簽署一個《1818條約》,規定大湖區以西大致按北緯49度線作為美國和加拿大的分界線,但不包括落基山以西太平洋沿岸地區。那是很大一片,大致包括現今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與美國的華盛頓、俄勒岡和愛達荷州,以及懷俄明和蒙大拿州一部分。當時那裡統稱俄勒岡地區,屬英美共管。1846年,英美又簽署一個《俄勒岡條約》,把北緯49度線也作為俄勒岡地區的美加分界線,從而把俄勒岡地區大部分劃給了美國。
如今的溫哥華及周邊大片曠野那時是印第安人聚居地,又遠在太平洋沿岸,白人不想過去找麻煩。溫哥華以北800公里處有個叫做巴克維爾的小鎮,1858年在那裡發現黃金,從東部和美國哄哄地趕來大批淘金者,尤以美國人居多。英國政府一看勢頭不對,連忙宣佈太平洋沿岸這塊冬暖夏涼之地是英國殖民地,叫做不列顛哥倫比亞。那就是如今中國移民最嚮往的 BC省。
從上加拿大往西有個紅河區,如今那裡是歸曼尼托巴省。中國人熟悉的歌曲《紅河谷》就是唱的那裡。那裡緊靠美國明尼蘇達州,很多美國人去那裡做生意,漸漸心生歹意。1858年,明尼蘇達州議會透過一項決議,要把那裡併入該州。但當地數千居民大都有上下加拿大背景,強烈要求歸屬加拿大。
美國不久爆發南北戰爭,從1861年打到1864年。北方準備不足,戰爭初期被打得狼狽不堪,顧不上覬覦加拿大土地了。美國內戰結束不久,加拿大各殖民地實現聯合。到70年代初,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曼尼托巴省正式加入加拿大自治領,美國人很難再改變固有美加分界線。此後,從大西洋到太平洋,整個美洲大陸北端形成一個領土面積超過美國的獨立國家。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曼尼托巴省
東部各殖民地建立責任政府完成了加拿大自治的第一步,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一步。但總共400萬人的殖民地各自獨立,每部分都難以抵禦南邊強鄰的威脅。美國常常表露的北侵舉動間接推動了加拿大人的聯合意向。1864年10月,來自各殖民地的33名代表齊聚魁北克市,經過三週商議形成聯合決議案。1867年英國議會批准了決議案,並由女王簽字認可。於是,魁北克省(下加拿大)、安大略省(上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和新布倫瑞克省正式合併為加拿大自治領,首都渥太華。決議案正式生效的7月1日定為國慶日。其後,曼尼託巴、不列顛哥倫比亞和愛德華王子島也於 1870、1871和1873年加入自治領。一個新的獨立國家在北美大陸問世。
加拿大人歡慶獨立
印第安人的境遇16世紀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北美印第安人還處於石器時代,靠狩獵採集為生。他們也種小塊玉米地,但產量很低,遠不足以供養部落。要搞到足夠食物,還得追著野牛滿世界跑。這種生活方式,土地能供養的人口很少。如此浩瀚的北美大陸總共才有幾十萬土著居民,全分散為一個個小部落。部落之間為爭奪資源還會相互殺伐。有的因此結仇,見面就打,多少代人也解不開。這正是原始氏族社會的特徵。歐亞大陸幾千年前想必也是如此。
印第安人的獨木舟
但這並非意味著北美印第安人生存能力差。相反,他們已經適應了當地環境,某些方面遠超歐洲移民。例如,他們有極高的狩獵技巧,這正是歐洲毛皮商賴以生存的基礎。最早的歐洲移民不懂如何在沿海貧瘠土地種莊稼,是印第安人教會他們用魚作肥料,幫他們度過難關。最早深入內陸的法國人被嚴冬所困,相繼死於壞血癥,也是印第安人教他們用松葉熬湯喝。那其實就是補充維生素 C,只是當時法國人和印第安人都不懂壞血癥的病理。
人類和其他動物一樣,一旦習慣於某種生活方式便很難改變。從個人、家庭到一個民族無不如此。北美印第安人的氏族部落生活方式同樣根深蒂固。歐洲移民展示的全新知識和技術令他們羨慕不已,他們會用自己的土產換取白人的金屬製品、槍支和其他製成品,但並不想如同白人那樣生活。他們進入農業社會都很困難。只要還有足夠野牛、海狸、魚類和其他動物可捕捉,他們便不想拋棄這些,和白人一樣種地和伐木。
印第安人想和白人做生意,手中只有毛皮和土地。多年的毛皮交易導致動物資源日竭。土地交易使他們受殖民地法律保護的地盤日減。如此下去,印第安人毫無前途可言。
19世紀初,肖尼族部落出了個有見地的酋長,即前面提到的特庫姆塞。他在西北各部落四處奔波,號召大家結成聯盟,以和平手段抵制白人的經濟入侵,首先要做的就是停止賣地。但他的努力並不能根本改變印第安人的現狀。他們沒有意識到,印第安人必須放棄傳統漁獵生活方式,從事工農業生產,才可能結成強大社會團體,提高土著在這個新興國家的社會地位。
加拿大中部有個特殊種族,法語叫做 metis,漢語常譯成梅蒂人。那是法裔和英裔與印第安人生下的混血兒。他們與歐洲移民淵源深厚,但同樣固守印第安人的傳統生活。東部農業區向西擴充套件時,難免侵犯他們的漁獵地盤。梅蒂人曾為此發動起義,但他們勢單力薄,無法與東部發達地區抗衡,兩次起義均告失敗。
小結在新法蘭西時代,北美大陸有充裕毛皮,可以為幾萬法裔移民提供經濟來源。但僅此而已。農業才能養活更多移民。法國人似乎缺少不列顛島民那樣的移民動力。他們大都奔發財而來,一旦發現夢想破滅,便急急忙返回歐洲大陸。只有少數人能踏下心在新大陸謀生。直到1760年英國人奪取了上下加拿大,新法蘭西總共還不到10萬人。
不列顛群島完全不同,那裡有大批人毅然離家,遠涉重洋到北美找出路,來了就沒打算回去。驅使他們離開故土的首要因素是宗教衝突。從亨利八世起,新教被定為英國國教。英格蘭的清教和蘇格蘭長老會雖然同屬新教,但宗教理念與正統國教有巨大差異,因此屢遭迫害。愛爾蘭人信奉天主教,與新教更是格格不入。大批人移民美洲正是為了躲避宗教迫害。另一重要因素是蘇格蘭人不甘於被英國統治,多次發動起義爭取獨立,起義失敗後很多人逃去北美避難。北美的愛爾蘭人非常多,大都來自19世紀的移民潮。一個偶然因素導致那次移民潮,那就是19世紀40年代的土豆瘟疫。愛爾蘭人賴以為生的土豆死絕,大饑荒逼迫他們逃到北美求生。
不列顛群島移民要在北美定居,最初是靠農業,漸漸轉向工業。他們推動了北美的經濟繁榮。經濟增長又反過來吸引更多歐洲移民。一旦移民數量達到幾百萬,社會便產生巨大變化,與英國的關係也出現質的變化。美國建國時有300多萬人口。加拿大建立自治領時也將近400萬人口。想來這絕非偶然。
早期殖民地經濟對宗主國依賴很深,甚至衣食等基本生活用品都要從歐洲運去。那裡不過是英法等開拓者的臨時落腳地。一旦人口達到一定規模,且經濟相對獨立,殖民地便有了自己的利益訴求,獨立意識隨之高漲。此時,宗主國若不及時改變政策,便會導致強烈反抗。英國便是如此丟掉了美國這個最大殖民地。一個世紀後,加拿大也出現類似民情,英國人接受教訓,及時給了加拿大自治權。
當然,英國人能改變殖民地政策,根本原因還是其憲政體制。十九世紀的工業革命使英國經濟空前強大,英國人面臨一個重大抉擇:面向殖民地還是面向全球?放下殖民地包袱而面向全球會帶來更大經濟利益,這成了當時的主流意識。英國政府能順應民意,這也是憲政體制的優勢吧。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西方國家普遍放棄了殖民地。究其原因,不難得出相似結論。
與其相關的是另一個問題:當初美國對加拿大虎視眈眈,如今美加卻能安然相處,原因何在?
1812年英美戰爭是美國最後一次嘗試進攻加拿大。其後的工業革命把英國變為世界工場,美國自知無力與英國抗衡,便把擴張矛頭轉向西部,以及西南部的墨西哥和佛羅里達西班牙領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成為世界頭號強國,動手拿下加拿大不難。但此時美國的經濟結構和社會文化已經演變,更傾向於和加拿大以貿易方式互惠互利,那比武力奪取更划算也更得人心。如今美加邊界已完全不設防,成了國與國和平相處的樣板。
溫哥華人排隊過境去美國華盛頓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