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2年開始,亞丁灣海域的索馬利亞海盜日益猖獗起來。他們成幫結夥,對過往的船隻打家劫舍。漸漸地,索馬利亞海盜成了氣候,亞丁灣成了世界最危險的海域。
在索馬利亞海盜事業最興旺時期,一年就能拿到1.2億美元的贖金。
聯合國一揮手,各國紛紛響應:2008年,聯合國安理會通過1838號決議,號召各國打擊索馬利亞海盜。聯合國一揮手,各國紛紛響應。2008年12月,“海洋盾牌行動”展開。2009年1月,“亞特蘭大行動”展開。美國、歐盟、中國、俄羅斯等國先後開赴亞丁灣海域,打擊日益猖獗的索馬利亞海盜。
大家都只是驅離海盜,並不趕盡殺絕護航任務開展十幾年了,各國與索馬利亞海盜爆發了大大小小、成千上百次戰鬥了。但鮮有聽說直接將索馬利亞海盜直接擊斃的,一般來說是使用非致命武器將海盜驅逐即可。
比如:發射訊號彈予以警示,發射爆震彈迫使他們不能靠近過往船隻等等。對於抓捕的海盜,多是收繳武器,然後交給索馬利亞當地政府處置。似乎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大家都以驅趕海盜為主,而不會趕盡殺絕。
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第一,法律問題:現在國際上沒有如何處置海盜的明文規定。關於海盜的抓、殺、放等問題沒有統一的參照標準。而國際關係又敏感複雜,搞不好會有國際糾紛,誰也不想趟這渾水,沾包頂雷。所以,一般不會趕盡殺絕。
第二、人權問題:護航艦隊的職責是保駕護航,不是專業的執法隊伍,沒有權利大開殺戒。除非海盜正在殺人時,否則不能予以擊斃。
這好比古時候的鏢局,押送貨物安全到達即可,沒義務清剿匪徒。海盜也是有人權的,沒有犯下滔天罪行時,不能輕易要人性命。
第三、人道主義:索馬利亞海盜原來只是在亞丁灣討生活的難民。索馬利亞可耕地只有13%,種出的糧食解決不了溫飽,很多人以打漁為生。自1991年,索馬利亞內戰爆發以後,經濟崩潰,軍閥割據,國家法律政令猶如廢紙,國家根本沒有能力維持治安。
無以為生的索馬利亞人民為了爭奪糧食和地盤打打殺殺,國內基本上沒有油水了,有的就來到海上做了海盜。他們大多不是專業海盜,都是“平時為民,戰時為盜”。為了掙一口飯吃,鋌而走險,幹了打家劫舍的勾當。
他們可能上有白髮蒼蒼的雙親,下有嗷嗷待哺的嬰兒。對於這樣的難民,如果下手太重,在人道主義方面會遭到輿論譴責。所以,一般對這些海盜以說服教育為主,給他們悔過自新的機會。
但是對索馬利亞海盜也不是一味的姑息。如果他們直接傷害無辜人性命時,可以直截了當開火將其擊斃。
例如:2009年11月1日,一艘挪威軍艦也突然遭到索馬利亞海盜船的襲擊,挪威海軍立即開槍還擊,當場打死海盜2人。
2011年5月12日,一艘丹麥支援艦無故遭到了海盜的進攻。在多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丹麥海軍果斷予以還擊,直接打死海盜4人,俘虜24人。
在各國的攜手打擊下,索馬利亞海盜不得不收斂許多。但是,很多海盜並沒有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他們一直覷著機會,大幹一票。
到底怎樣才能消除亞丁灣的匪患呢?這是一個頭疼的國際問題。但說到底,這跟索馬利亞政治和經濟有關。戰亂和貧困是根除索馬利亞海盜的根源。要想讓亞丁灣恢復和平安寧的狀態,先解決索馬利亞老百姓溫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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