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柏林舉行的會談中,俄羅斯與烏克蘭雙方就天然氣相關問題進行了商定,並達成了高度共識。
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與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之間的10年運輸協議將於2020年1月1日終止。考慮到2020年歐洲對天然氣的需求,11月18日,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正式提議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延長雙方現有合同或者重新締結一項關於天然氣運輸的協議,期限為一年。對此,俄羅斯方面還提了條件:雙方均不接受國際仲裁中的一切要求,並且,要求烏克蘭撤銷對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處以“違反經濟競爭”罰款的決定。烏克蘭方面強烈拒絕了這一要求。
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12月19日在談到斯德哥爾摩仲裁裁決時,決定讓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向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償還債務。他強調說:“這是法院的決定,我們必須從此出發。我們也將基於此,尋求包括烏克蘭在內的所有人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2018年2月,根據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與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之間關於天然氣供應和運輸的兩次仲裁爭端的結果,斯德哥爾摩仲裁決定:俄羅斯公司向烏克蘭支付25.6億美元,考慮到應計利息,這一金額現已達到了3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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