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對夫妻風風雨雨走過50年,應該是感情很堅定了,覺得應該白頭到老,不會出現離婚這樣的事情了,下面我們來看一位80歲叔叔的經歷,這位叔叔80歲了,還要跟老伴離婚。
劉叔叔 80歲
我跟妻子結婚已經50多年了,今年我80歲了,老伴78歲了,年輕的時候我們在一個單位,我是單位的領導,她是基層員工,後面我們互相覺得還不錯,然後就在一起了。
以前工作的時候,我大部分時間花在賺錢,家裡一直都是妻子在照顧,我們兩分工很明確,我主外她主內,我們兩的感情是很平淡的那種型別。
以前只關注孩子的成長,沒有在意個人感情,現在孩子長大了也搬出去住了,兩人有很多的相處時間,但是兩人之間的問題也慢慢暴露了,我們的關係變得越來越差,後面我跟老伴提出了離婚,雖然老伴不願意,孩子也不同意,但是我不管這些,堅持跟老伴離婚,在我的堅持下,我們終於離婚了。
其實我之所以那麼渴望離婚,是因為這三點原因。
一、跟老伴感覺基礎太薄弱
其實跟老伴結婚這些年自己一直過得不開心,但是為了孩子只能隱忍著,我們之間的性格差異太明顯了,而且當初結婚比較匆忙,沒有什麼感情基礎。
二、文化差異太大了
我覺得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文化差異太大是很難生活得幸福的,我的妻子是初中文憑,我是大學文憑,因為文化的差異,很多事情觀點不一樣,有時候經常聊不到一塊兒,我關心社會新聞,而妻子只關心小區的發生的事情,我覺得她眼界太狹窄了。
三、我想為自己活一次
這些年我跟妻子的生活得不開心,現在我想為自己活一次,去年我遇見我的大學學妹,我們很聊得來,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她的老伴前幾年去世了,我不想錯過她,所以我要離婚,然後跟她在一起。
小靜觀點:雖然劉叔叔的理由看起來很合理,沒有不妥之處,但是我不支援這樣的做法,婚姻意味著責任,曾經老伴為這個家付出了那麼多,現在卻拿這些理由來說事,幾十年都過來了,為什麼現在就過不下去了,其實劉大爺就是自私,只是用這些理由來掩飾自己的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