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地時間12月24日上午,歷經5個多月的“泰國殺妻騙保案”在泰國普吉府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天津男子張軼凡因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此前相關媒體的報道,該案件在發生前的半年時間裡,張軼凡曾多次為其妻子購買了總保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的保險,受益人正是張軼凡本人,張軼凡還曾多次在直播平臺大額度打款,張軼凡在去年的10月27日,與妻子和女兒一起去往泰國普吉島度假,10月29日,張軼凡的妻子張英(化名)在泰國離世,死因是“溺水”。
2018年12月11日,中國駐泰國宋卡總領事館表示,該起“殺妻騙保案”的犯罪嫌疑人現在已經被泰國警方抓獲,事發當天,中國天津警方予以立案偵查,2018年12月13日,泰國警方經調查初步斷定被害人是被其丈夫張軼凡所“謀殺”。
泰國普吉府檢察院在今年的1月24日向普吉府法院正式提出指控,認為犯罪嫌疑人張軼凡將其妻子殘忍殺害,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泰國法律,應判處其死刑,該案件在今年的7月5日於泰國普吉府法院一審,由於原告方面的證人過多(16人),且該案件的犯罪情節嚴重,庭審次數不夠用,導致庭審再次延期。
9月3日,這一天已是該案件的第9次開庭,張軼凡在法庭上否定了警方提供的保單、口供記錄等證據的真實性,11月8日上午,進行第10次庭審,原本定於當天宣判,隨後又因犯罪情節嚴重,將宣判日期延至12月24日,屆時將不再延期。
記者此前曾採訪過被害人張英的家屬,對方表示如果法庭不能判處張軼凡死刑,他們就會選擇上訴,依照《刑法》中的第10條規定: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之外犯罪的,按照該法應承擔刑事責任的,在經過外國審判後,在國內仍然可以起訴。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