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26日,據東京(路透社)報道,日本司法部處決了一名40歲的中國男子,他因謀殺了一家四口,而被判處死刑。該名犯罪人成為日本自2007年,開始公佈刑罰細節以來,首位被處決的外國人。2007年之前,被判處死刑的犯罪人身份並沒有被公開。
日本和美國一樣,是七國集團中僅有的兩個保留死刑的發達國家,絕大多數公眾贊成保留死刑。然而,在日本,執行死刑非常困難,即便民眾請願要求判死刑,也難以實現。
對於中國網友來說,最熟悉的莫過於2016年發生的“江歌案”了,中國留學生江歌為保護室友劉鑫,遭室友前男友陳世峰殺害。江歌媽媽聯合國內數十萬網友簽名要求判處陳世峰死刑,然而犯罪人陳世峰依然未能被判死刑,而是有期徒刑20年。據日本媒體報道,這已經是判得很重了。
而本週四被處決的中國男子,和陳世峰一樣,十多年前,他也是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但他並沒有陳世峰那麼幸運,已經被處以絞刑。據悉,案件發生在2003年,當時24歲的中國留學生魏巍,夥同另外兩名中國留學生楊寧和王亮,深夜潛入福岡市一戶人家,企圖實施盜竊,在被男主人發現後,殘忍的將一家四口殺害,並拋屍大海。
犯案後,兩名中國留學生楊寧和王亮逃回中國,隨後被逮捕,分別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魏巍在2005年就福岡地方法院判處死刑,他曾上訴要求免除死刑,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上訴,死刑判決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魏巍一行人制造了搶劫滅門慘案,只為了搶走3.7萬日元現金(約合人民幣2363元),而魏巍僅分得1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38元)。實際上,當時24歲的魏巍並非出生普通人家,父親是一家工廠的老闆,為了讓兒子開闊眼見,所以送他到日本留學。
來到日本的魏巍由於日語學得不好,很難融入日本同學的圈子,而父親將他送到國外,已經花費數十萬元,倍感孤獨苦惱之際,認識了兩名中國留學生朋友,三人在製造滅門慘案前,曾數次實施偷竊和欺詐行為。
在日本,被判死刑的罪犯會被處以絞刑,直到行刑當天早上才被告知行刑時間。去年,日本有15人被處決,創下十年來最高紀錄。日本法務省稱,此次死刑是日本首相安倍晉三2012年重新掌權以來的第39次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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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03年現在才判已經給他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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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律不同,香港陳同佳在臺灣殺女友就無罪!中國人如果在外國殺人回來一樣判罪!雖然沒有引渡條約。只有交換證據一樣在大陸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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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應該天經地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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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沒有錯,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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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美國人估計判個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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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幹得好,對罪犯要從重處罰,要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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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被害者和犯罪嫌疑人都是中國人,完全可以引渡回國受審,不應該讓壞人逍遙法外!甚至像劉鑫那樣的不但事發後失蹤,而且改名換姓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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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應該,堅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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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應該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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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2004年判刑到今年才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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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幸他出國了,在國內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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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子們應該說是對俺大中華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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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說自己是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報仇,多高大上的理由啊,說不定會被捧為英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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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了,我們的子孫給人家打了還這麼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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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我同胞,呼叫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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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日本人殺了中國人後繼如何?
殺人償命,不分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