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對代孕的法律規定比較簡單——完全禁止,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如何解決代孕糾紛方面我國的相關立法是空白的。我國有關法律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這項技術的的實施做了嚴格的規定,明確這項技術只能在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機構中實施,只能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
第一是倫理上的挑戰:精子、卵子提供者,受孕母體,成活嬰童這三四者的關係。特別是嬰童成年後在情感上的親情溯源會受到挫折,特別在青春叛逆期很容易影響其健康的成長。
第二是法律上的風險:按照代孕的流程和環節,代孕需求雙方的權益不被法律保護,在雙方的費用確認及支付、雙方相關承諾兌現方面很容易有矛盾和履行不到位的狀況。
第三是健康上的問題:有關於受孕母體的健康風險,受精胚體的發育和成活的體質保障等問題,因為在正常的孕檢、分娩的醫護系統外,這樣的問題很容易造成很多嚴重的社會矛盾。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