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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版的《京華煙雲》,木蘭和蓀亞結婚後過的並不幸福,蓀亞從一開始就排斥父母為他安排的這樁婚姻。木蘭是父母眼中的完美兒媳,卻不是蓀亞中意的妻子,所以他從沒試著去了解木蘭。直到經歷了一系列波折後,蓀亞才慢慢發現了木蘭的好,終於浪子回頭,安心的與木蘭過日子。

原著中卻並不是這樣寫的,木蘭幼年被拐,幸得蓀亞的父親鼎力相救,木蘭在蓀亞家裡住過一段時間。木蘭把蓀亞的父母也叫“爸爸、媽媽”,她與蓀亞一家相處的很好,木蘭與蓀亞雖然不是兩小無猜,但卻也相處愉快,情同兄妹。結婚後兩人也互敬互愛,過的很幸福!

01 訂婚前夕愛上立夫,木蘭相信婚姻大事,是命裡註定。

木蘭遇見立夫,被立夫高雅的氣質吸引。立夫出生貧寒,卻和富有人家的兒子一樣有教養。立夫對山中一片廢基殘壘所說的讚美的話,木蘭一直不能忘記。

木蘭剛感覺到立夫帶給她的甜蜜與幸福的味道時,蓀亞的父親便來提親了。雖然兩家從未言明,但木蘭知道,以兩家的舊關係,她和蓀亞訂婚,是遲早的事。

在立夫面前,木蘭變得很活潑,那種不言而喻的快樂只有木蘭知道。木蘭愛立夫,但她也知道,她對立夫的愛只能深深的埋藏在心裡,就像很多人的初戀,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

02 木蘭蓀亞大婚,沒有魂牽夢縈,卻是以身相許,互敬互愛。

木蘭雖然在心裡愛立夫,但他們沒有真正戀愛過,她嫁給蓀亞,在良心上是清白的。蓀亞愛她,她知道。婚後她也會愛蓀亞,她也知道。她不會因為對立夫的情誼而讓自己的婚姻生活鬱鬱寡歡,那不是木蘭的性格。

木蘭的婚禮莊重而肅穆。看林語堂先生是如何描寫木蘭的“新娘,為萬眾矚目的中心,美如滿月,以前沒見過她的男男女女,見其美貌,都為之乍舌。除去她眼睛的迷人及聲音的音樂美,她的身段窈窕,令人目迷心蕩。一如我們常形容美女說:增一分太長,減一分則太短;增一分太肥,減一分則太瘦。”

木蘭不僅貌美,從小母親對木蘭姐妹的教導十分嚴厲,八九歲時,木蘭就必須自己洗內衣,幫廚房做事,學習各種禮節風俗。除此之外,木蘭還懂醫藥,會唱京戲,鑑賞古董。這樣才貌雙全的女子,那個男人不喜歡,蓀亞又不傻。

新婚之夜,別人散去後,他倆沒有尷尬拘束。木蘭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脫下太緊的鞋,彎腰揉腳。蓀亞微笑著過去幫木蘭揉腳,木蘭半害羞半得意。他們回憶年少時每一次見面的情景,幾乎還沒睡覺,天就黎明。

03 妙想家夫人,智鬥小三

婚後,蓀亞對木蘭又敬又愛。蓀亞不愛做官,木蘭理解並支援蓀亞。他們經常在家吟詩背誦,也經常出去逛公園,逛市郊的名勝古蹟,看電影。有時被公公責罵太愛出去,兩人還是樂此不彼。

蓀亞經常稱木蘭為“妙想家”,有一回蓀亞對木蘭說:“在這個世界上,我能有什麼成就呢?對我這位妙想天開的小姐,我唯一足以自誇之處,只是我有娶一位賢妻的命罷了。”木蘭深為丈夫的自我貶抑所感動,不由得說:“我的賢良的丈夫,你也不壞呀,胖子。”

原著裡木蘭和蓀亞的婚後生活很幸福。但再美滿的婚姻也會有瑕疵,中年後的蓀亞曾精神出軌一位學美術的女學生曹麗華。木蘭知道後,並沒有生氣,更沒有一哭二鬧。她首先反醒了自己的錯誤並積極改正,之後她約見了曹麗華,用自己高貴的氣質和不俗的談吐讓她知難而退。

後來她們三人成了好朋友,蓀亞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感激妻子讓他迷途知返,也更加賞識木蘭的胸襟與風度。

木蘭心裡,從來沒有忘記過立夫。立夫既是木蘭心中最欽佩的人,又是自己的妹夫。當立夫有難時,木蘭可以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他。但木蘭知道,她與立夫有緣無份,這一生與她能白頭偕老的人只有蓀亞。

有些愛,放在心裡就好。如果非要不顧家人反對,不顧命運的安排,努力在一起,並不見得會幸福。蓀亞雖然無雄心大志,但脾氣極好,愛妻子,對孩子也溫和。而立夫卻把工作看的比家還重要。

木蘭的聰明之處,就是接受命運的安排,珍惜眼前人,把原本沒有愛情的婚姻經營的充實有趣、甜蜜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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