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泰日報社訊 泰媒報道,1月4日,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廳長素查向媒體透露,稱近期勞工部長將全面嚴查在泰務工外勞,其中就包括了持旅遊簽在泰務工外國人,或無證在泰務工外國人。屆時就業廳將與國家警察總署、移民局以及各府勞工部相關行政部門合作,對在泰外勞進行嚴格審查。
素查表示,在泰務工外國人或有意向在泰國工作的外國人必須在就業廳申請工作籤(Work Permit)且必須持有非移民簽證(NON-IMMIGRANT),不可持旅遊籤或過境籤(TRANSIT),如以模特、外籍教練、外籍球員等身份留泰工作,諸如此類在泰短期工作的外國人也必須同長期勞工一樣向就業廳申請工作許可證。
素查還表示,無證留泰工作的外勞將面臨5000—50000銖不等罰款並將被遣返;而僱傭無證外勞工作者將面臨10,000—100,000銖/勞工不等罰款,屢犯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監禁或50,000—200,000銖不等罰款或兩者並罰,且禁止僱傭外勞工作3年,若有發現無證工作外勞或僱傭無證外勞者的居民,可前往當地就業廳或相關勞工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電話舉報。
(譯:M 圖:民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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