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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和我妹妹也是留守兒童的一員,早上五點多就要起床做早餐,準備好帶學校蒸的飯,然後我妹在村裡小學上學,我要走大概四十分鐘路程去鄉里的中學上學,我妹中午就自己回家煮飯吃,等到下午我回到家我們在一起做晚飯吃,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就去河邊洗衣服或者跟鄰居一起去集市買點菜。就這樣過了兩年後來各種原因我就去我爸媽他們那裡去打工了,在後來我妹也輟學了,同樣踏上了打工之路,在我十六歲的時候我爸媽又生了我老弟,生他的時候大出血大人差點沒保住,萬幸的事搶救回來了。那時候我和我妹打工賺的錢都交給我爸媽,因為那時候也不太懂打扮這些,基本上一個月給幾十塊零花錢,在後來不知道是我19歲還是20歲的時候我和我妹就開始自己存錢了,我和我妹一人一半房租,在給我媽幾百塊生活費,我們平常就在家裡吃一頓晚飯。那時候我們晚上下班早就會去逛街買點衣服,吃點東西,不過很多時候我們回家的時候都擔心會被罵或者被說,在我媽眼裡總感覺我們又亂花錢了,或者買的東西都不咋地。現在都記得很清楚晚上我們偶爾會去買麻辣燙吃,等第二天我媽發現了就會說我們了,那句家裡鍋被牛踩爛了嗎?現在想起心裡都好難過,自己工作賺的錢我怎麼就不能吃個麻辣燙了。現在我弟也16歲了,如果他們晚上沒回來他就吃零食,上次還心疼的說我老弟晚上沒飯吃,就在那吃泡椒雞爪。這麼大個人不自己煮也不學著煮,也不說他了還心疼得不行。平常我老弟星期六星期天在酒店做兼職,剛開始的時候大晚上我爸都要去接,後來自己騎車了就把電動車讓他騎,我爸去騎腳踏車上班,我看我爸那麼累一天又不忍心,又找我同學用她居住證叫他去買了一輛電動車。現在我老弟兼職他吃啥買啥他們根本不會說什麼,還經常談戀愛的樣子,他們還一臉驕傲的樣子,只要他能談得上就能幹。我們以前如果自己談,就各種要求各種不滿意,如果是老家親戚介紹的各方面條件都降低了,只要人家介紹的,只要你願意就可以結婚了。我現在都在想我們女兒找物件主要是要讓他們臉上有光才行,好像其他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以為家裡做多大貢獻,能把孃家幫扶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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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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