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讀一本書,我還沒意識到這個話題——哲學與愛情的疏離。回想自己瞭解的哲學史,讀過的哲學著作,幾乎沒有什麼關於愛情的哲學專著。我讀過的唯一一本勉強算得上的是當代的法國哲學家阿蘭·巴丟的《愛的多重奏》,這還是一本訪談的文字稿。
哲學史上的女哲學家本來就少,我能想到的也只有當代法國的西蒙娜·薇依和西蒙娜·波伏娃,還有漢娜·阿倫特。但是這幾位女哲學家,也很少談論到愛情,波伏娃寫過的《第二性》更多是從社會學層面來談論女性存在的意義。
法國兩位哲學教師奧德·朗瑟蘭和瑪麗·勒莫尼耶因此合作寫了一本名叫《哲學家與愛》的書,她們很敏銳地意識到這個問題,在她們的分析和觀察中,乍看起來,哲學總是以理性為名,而愛情多是浪漫主義的感性問題,哲學似乎無法從理性的角度對非理性的問題進行剖析。比如伏爾泰在他的《哲學辭典》中,對“愛情”這個詞條的定義就是與哲學沒有太多關係的領域。
愛情哲學為什麼被哲學家忽視了呢?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我們談論哲學的時候,很少從哲學家生活的角度切入他們的哲學。傳統哲學是很忌諱從傳記角度談論哲學家的。海德格爾曾總結亞里士多德的一生時說,他出生,思考,死亡。這幾個簡單的詞彙幾乎可以涵蓋所有的哲學家。
朗瑟蘭和勒莫尼耶偏偏反其道而行,從哲學家的生活,尤其他們的愛情生活入手撰寫了這本《哲學家與愛》。雖然她們沒有得出一個精準的結論,但是從閱讀感想來說,我大概明白,為什麼很多哲學家對愛情避而不談,因為大多數哲學家愛情和婚姻生活,都不太如意,導致他們在愛情問題上憤世嫉俗。
我們來看看《哲學家與愛》中談到的十幾位哲學家,康德是一生未婚,尼采是求愛失敗,瘋癲而亡,盧梭有戀母情結,叔本華有厭女情結,克爾凱郭爾戀上未成年少女,求愛成功後又殘忍拋棄對方。從普通人的角度看,這些哲學家幾乎都是愛情的失敗者。讓他們談論愛情,自然不會有好話,比如康德對婚姻的定義就是男女雙方互相利用性器官的一種契約。
如果以上只是歷史上的案例,我們從最近的說起,其中薩特和波伏娃是最為知名的一對情侶,用他們的話說,他們享有最高的智性上的交流。至於他們愛情上保鮮的秘訣就是,他們兩人之間是“必要的愛情”,但是也會享受“偶然的愛情”,他們都有各自的豔遇,只不過豔遇過後,他們會回到對方身邊。他們在不同程度上都曾背叛過對方,薩特有段時期把自己所有的情人都安排到住所周圍,方便挨個探望。波伏娃甚至還把一個喜歡自己的學生介紹給薩特。他們之間的獵豔經歷被公開後,小說家多麗絲·萊辛曾嘲諷說,他們是一對兒徒有其表的愛情結合。
還有海德格爾與阿倫特的愛情故事。這個故事嚴格來說,是一個成熟的哲學老師,引誘了年輕漂亮的學生,按照現在的標準,這是學術圈的醜聞。他們相遇的時候,阿倫特還是個懵懂無知的18歲學生,而海德格爾36歲,已婚,有了孩子。這個故事最終的走向也很熟悉,老奸巨猾的哲學家從漂亮的學生身上找到了寫作《存在與時間》的靈感,於是毫不留情地拋棄了阿倫特。這個模式在海德格爾的一生中總是重複出現,他有無數次的外遇,每次外遇都以尋找寫作的靈感為由。不過,海德格爾也曾遭到過妻子的背叛,晚年他才得知,他最喜歡的二兒子其實是妻子和外人所生。
其實大多數哲學家在情感問題上與普通人沒有什麼差異。他們都會追逐愛情,陷入熱戀,會背叛或出軌,會步入婚姻,或者對婚姻失望。如果說他們與普通人在感情選擇上真的有所不同,大概在於,他們會用冠冕堂皇的說辭,讓自己逃脫道德的審判。
如果我們對哲學家的私生活逐一考察的話,幾乎就能理解為什麼哲學家很少談到愛情哲學。因為他們對愛情的看法很容易就暴露出他們哲學思考上的弱智。
(思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