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爽代孕棄子事件在全網鬧得是沸沸揚揚,甚至在整個社會都引起了巨大的反響與熱議,直到現在話題度依舊非常之高,可想而知事情的嚴重性,已經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
1月24日,律師劉成成再次透過微博發文聲援鄭爽,指出鄭爽被廣電總局封殺屬於行政處罰,具備有可訴性,又起了不小的關注與爭議。劉律師表示,如若站在法律的角度去分析的話,鄭爽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到底的。
於此,劉律師列出了兩大理由:一個是封殺已經減損到了鄭爽的個人權益,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另一個則是強調要規範肆意封殺的行政機關,遠要比規範劣跡藝人要更為重要。
詳情可以參考截圖,但要簡單概括的話,劉律師的觀點是非常清晰明確的,承認鄭爽確實私德有虧,但堅決反對非法性封殺,覺得廣電這樣做實質上屬於違規。
站在法理的角度去看的話,劉律師頭頭是道,言之有理,但要是站在道德層面,確實容易產生巨大的碰撞與摩擦。
至於鄭爽被封殺是否合法,其實早在幾天前,劉律師就已經發文聲援過鄭爽,明確指出封殺她就是屬於違法行為,並且還列出了3點辯駁理由,以此來佐證自己的觀點和立意。
客觀來講,鄭爽這件事情確實來得太過於突然,未知全貌,不予置評,但是鄭爽除了迴應預設以外,便就沒有做出詳細的迴應,哪怕是辯駁都沒有。正因為如此,劉律師就認為明星在公權力面前極為弱小,但凡有點負面醜聞就會被一票否決,實質上是對自由的扼殺。
簡單來講,他強調的無法就一個,那就是法律程式上的合法性,也就是說即便廣電想要徹底封殺鄭爽,那就必須得按照相關的法律流程辦事,而非靠一篇時評文章去封殺,因為這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
除此之外,劉律師就此事還深度分析過,包括站在道德層面上,他強調鄭爽違背公序良俗不假,但並不代表她的影視作品存在問題,因為作品背後有很多人的努力和付出,不能一棒子打死,傷及無辜,禍及他人。
同時,他還表示沒有法律規定一個機構能夠封殺藝人,法無授權不可為,更沒有法律規定,代孕棄子就必須被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