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的紅包應不應該還?
搜尋裁判文書網,會發現分手後要求退錢的案例越來越多。這是不是說明,我們的感情越來越摻假了。
這類案例,有兩個特點,一是轉賬次數多而且金額大小跨度比較大,二是性質很難判斷,是借款、贈與還是日常開銷?所以追究起來,還是有一定難度的。我們一般有兩個處理思路。
一個是基於公平原則,各打五十大板,判令返還一半。這種情況一般金額不是特別大
還有一個就是綜合梳理全部轉賬,1000元以下的視作日常消費,送的禮物算作贈與,其他的全部返還。
所以,逃避不能解決問題,鬧到法院還是要退。分手最好的姿態應該是主動和解,雙方協商好退多少,籤一份和解書,精神和物質雙和解,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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