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是奇妙的,在殘酷的生存競爭上,按理說在自然法則下小心度日的物種們,都會抓緊時間為自己的成長積累能量,然後成熟以後趕緊進行繁殖養育後代,儘快地將自己的基因流傳下去,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可能會面對捕食者的偷襲,或者同類之間的競爭,到那時候,想擁有自己的後代都成為奢望。
理是這麼一個理,但是在自然界總有生物對繁殖這件事看得不是很緊迫,它們之間喜歡同性在一起耳鬢廝磨,互相親暱,這讓我們人類非常感興趣,畢竟這種不管形容成“真愛”還是“嬉戲”的行為,都太浪費時間和繁殖機會了。越是不合理,好奇心就驅使著人類不斷地去探索原因,這不,在非洲草原上的長頸鹿,其奇怪的行為引起了人類的注意。
長頸鹿是我們從小到大非常熟悉的生物,被稱為“非洲草原明星”也不為過。長頸鹿的拉丁文非常的形象——長著豹紋的駱駝,是世界上現存最高的陸生動物,站立時由頭至腳可達6-8米,體重能達到1噸,剛出生的幼仔就有1.5米高,論高度真實天賦就已經決定了。
長頸鹿身上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小知識,比如長頸鹿長長的脖子在構造上和其他哺乳動物一樣,椎骨只有7塊,只是每一塊椎骨非常的長而已,這個構造決定了長頸鹿的脖子不僅不會像蛇一樣擁有很好的柔軟性,它們活動起來的角度還非常的受限制,並且為了將血液輸送到如此高的地方,長頸鹿的心臟有65釐米寬,血壓更是成年人的3倍,探下頭河水這個簡單地動作對於它們來說非常的困難,要不是它們耳朵後方的瓣膜會調節血壓,防止血壓過高,一口水很有可能喝出“腦出血”。
還有長頸鹿的舌頭有40釐米長,可以伸進自己的耳朵中去;雄性的鼻樑骨上方還會長出一根角,而雌性往往只是一個凸起;長頸鹿的奔跑速度能達到每小時60公里,當然只能跑出很短的距離……
長頸鹿身上還有很多有趣的知識,但也都是“小”知識,真正令人感興趣的是發情期長頸鹿們,它們互相親暱,親吻著對方,它們的脖子纏在一起,然後順其自然的一方跨到了另一方身上,一切都是那麼自然和諧,就像趙忠祥老師每次說出“春天來了萬物復甦”那句話時的語氣。
等等,情況好像有點不對啊,這兩頭長頸鹿怎麼都有三隻角,搞了半天原來這兩個都是雄性,平時看長頸鹿們特別的溫柔優雅,原來是個同性戀,而且根據人們長時間的觀察,發現超過九成以上的長頸鹿都會這樣幹,一下子長頸鹿的形象在人心中崩塌了。
正是長頸鹿這種奇特的行為,曾有一名英國女議員為了宣傳“同性戀是正常的”這一觀點,在活動時說出“百分之九十的長頸鹿是同性戀,讓我們接受真實的自己,活出真實的自己”。
事實真的是這個樣子嗎?那長頸鹿豈不是除了萬不得已繁殖需要才和異性短暫地在一起,其餘大部分時間都是都和“哥們姐們”廝混?
當然這顯然是一種不符合常識邏輯的,同性戀物種大自然也有,但是如此大規模的同性戀現象肯定有問題!
原來並不是長頸鹿喜歡和同性在一起,而是它們會花很長的時間進行交配權的爭奪。
長頸鹿以為有一根笨重的脖子,它們不可能像羚羊一樣互相角鬥,也不會像獅虎一樣爪牙廝殺,長頸鹿脾氣溫柔,群體之間謙和文雅,彬彬有禮,就算是交配權的打鬥,也很簡單,就是用脖子互相纏繞,或者是互相“脖擊”。如果雙方實力不相上下,兩隻雄性會花很長時間較勁,錘不動了就纏,再不就是摩擦,這就給了我們長頸鹿同性之間長時間相處的錯覺。
而且長頸鹿在勝出後,也會有“騎跨”的習性,這種習性在動物中非常普遍,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狗類。雖然交配權的爭奪很慘烈,但不是所有的動物都會賭上性命去搏命,大多數情況下,兩個競爭者在力量方面一交手,誰強誰弱高下立判,勝出者就會做出騎跨動作,即宣告同類自己是勝出者,也告誡失敗者要“懂規矩”,這就是很多同性狗狗互相抱在一起的原因,長頸鹿也是。
其次長頸鹿的交配時間很短,只有5秒鐘,這麼快的速度和它們因為交配權而進行較量所花的時間太過懸殊,很多情況下觀察者在看一群長頸鹿在互相爭奪交配權,可能目光看到這,那邊的長頸鹿就完成了交配,因為“三角戀”在長頸鹿的世界裡是常見而又預設的關係,所以在短暫交配以後,這個雄性可能又看上了其他雌性,然後又投入了“較量”之中,最後看來看去,成了全是同性在耳鬢廝磨。
對於同性戀這一話題,在人類中,也是一個非常認同卻也存在非常大爭議的事情,以至於看到自然界的同性戀現象非常的感興趣,因為人類本身就受其困擾,也在不斷尋找著答案。
同性戀,曾經在古代非常的盛行。
在中國,孔聖人對於同性戀可以說是不說贊同也絕對稱不上反對,《左傳·哀公十一年》記載,魯昭公之子公叔務人有一個寵愛的男人,叫做汪錡,在齊國攻打魯國時,兩人一同征戰一同戰死,孔聖人當時掌管禮儀司法,他對此事的態度是:汪錡因保衛國家而戰死,不應因年齡區分下葬規格,孔聖人不可能不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但是並沒有任何的偏見。聖人的想法更多的是順其自然、存在即合理。
清朝時期女性同性戀者也很盛行,《粵遊小志》記載:廣州女子多拜金蘭會,凡是締結金蘭契的女子,一切婚約均屬無效,男家不得強娶,即使被迫嫁人也不會住在夫家和丈夫同寢,而結盟的二女則會同居,隨後成雙結對、誓不相負。
在古希臘,男性之間的互相吸引非常普遍,體育專案中男性全部赤身裸體,其他男性可以說是大飽眼福,還有專門的同性戀軍隊,由互相愛戀的男子組成,古希臘哲學家認為,彼此相愛的人才能得到最緊密的結合,提高戰鬥力。不僅男同性戀,當時女同性戀的風氣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
古希臘滅亡之後,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繼承了古希臘的男風文化,羅馬很多皇帝都擁有自己的男寵,這也是地位的象徵。
西方這一同性戀現象在基督教得勢以後便開始被打壓,基督教會迫害同性戀不僅因為教會推行禁慾主義,而且認為,同性戀反自然就是反上帝,所以它比異性戀更為邪惡。在公元3世紀時,基督教在羅馬帝國的地位已經位高權重,但還是不敢對同性戀指手畫腳,直到公元6世紀,拜占庭帝國在羅馬法和教會法綜合的基礎上頒佈法律,教會開始藉此打壓同性戀,各種自然災害個歸於同性戀惹怒上帝,至此同性戀被打上了邪惡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