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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對待囚犯最好的方式是什麼?

嚴厲的懲罰?

在一群人看來,正如鍛造精鋼一樣,只有在千錘百煉中才能篩出雜質,而罪犯們也需要在艱苦的求知中才能重拾生活的意義,救贖自己的錯誤,這比任何嚴厲的懲罰更有意義。

有資料顯示,政府對於罪犯的管控和約束僅限於監獄之中,當犯人刑滿釋放後,是否改過自新遵紀守法便成為了政府的盲區。也正是如此,在每年刑滿釋放的犯人裡,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回巢率”居高不下。

然而更令人無奈的是,使犯人們重操舊業的動機並非司法與監獄的缺失,而是他們無法重新融入社會生活。

“他們出來後,沒有文憑、沒有文化,沒有人願意幫助他們,給他們工作,所以他們一般只有兩個選擇:死亡或者坐牢。”專家對大多數刑滿釋放人員的未來一目了然。

專家表示,再次犯罪的根源在於教育的繼續缺失。許多人本身就因為缺少教育、理性甚至技能而犯罪入獄,將他們單單關進監獄只能起到懲罰的作用,真正改造一個罪犯更需要提供給他受教育的機會。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這些年來,全球都在嘗試,為罪犯提供全新的教育機會,讓他們擁有真正重生的機會,緬甸也不例外。

早在1999年,緬甸監獄管理司就與國際紅十字委員會(ICRC)合作,嘗試改變緬甸的監獄體系。

為了對這些犯人提供幫助,國際紅十字委員會(ICRC)與緬甸監獄管理司合作,在曼德勒中央監獄設立了職業教育培訓學校,每年能為400名青年囚犯頒發技能證書。

據了解,在曼德勒中央監獄,共計關押著8000多名犯人。這個專案於2017年開始策劃,培訓學校面積875平方米,投資額為200萬美元,2020年1月18日,培訓學校正式開幕。緬甸經濟管理執行協會的老師,將為在押犯人提供工業、電氣工程和焊接等職業技術培訓。

ICRC駐緬甸代表Stephan Sakalian稱,這個專案主要就是為了培養專業技能人員,讓犯人在出獄後能夠有更好的就業機會,重新融入社會,開啟全新的生活。

教育挽救人生,任何時候都不晚!每個聖人都有過去,每個罪人都有未來,每個人,都有改過自新的能力。他們曾犯過錯,但當這些人擁有了對待世界的善意,給社會帶去源源不斷的正能量,那麼最終的受益者,是社會中的每一個你我。培訓學校是一個機會,一個讓犯人們擁有一技之長的機會,一個迴歸正常生活的機會。對此,您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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