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個點很有意思。是想要婚姻安全呢?還是交易安全呢?
這兩個放在一起聊感覺很奇怪,有沒有老公在外面借了很大一筆,老婆又不知道,外面的人追回來,那老婆就背了一身債!
還有一種,老婆跟老公兩個人合起夥來,把別人給騙了。老公借了錢,在家裡花,老婆又說不知道,他們倆離了婚。那債主找老公,老公又身無分文。
前些年發生了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一個財經的主持人,找了個小三是個空姐。白P了幾年。還讓女方欠了他一大筆錢,為什麼呢?
1.主持人叫他的老婆去追回夫妻共同財產.。
2.他其實沒有給那個女發那麼多錢,只是借女方的賬戶過了下賬,就讓那個女的欠了他一大筆!
傳說中有趣的事情就是談戀愛嗎?讓你欠一大筆帳的那種?
這是一個題外話,
還有另外一種就是,男的跟自己的兄弟合起夥來,把前妻給坑得渣都不剩。這怎麼說呢?
比如說羅密歐在外面奮鬥,賺了五千萬,老婆在家裡帶孩子,照顧家裡。突然羅密歐要離婚了。他心想要是離婚得分2500萬給他老婆,氣不過,找自己的兄弟。假裝兩個人在結婚之前借了一大筆錢。那這個時候。他老婆就一分錢都分不到。因為羅密歐有可能欠他兄弟一個鉅額呀!
說不定前妻還要欠他兄弟一大筆,這個事情就複雜了。要擔心夫妻倆把債主給坑了,又要防止,老公跟兄弟合起夥來,把前妻給坑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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