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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報”雖然撤銷了處罰,但聽起來似乎比較勉強,不明不白,仍將任女士定性為“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為存在”,只是覺得“傳喚程式違法”才撤銷處罰。公開的通報與私下的道歉似乎存在著態度不對稱,不明不白的態度似乎只是為急於平息輿論,而不是基於事實和法律的徹底糾錯。拘人時那麼高調,跨市拘人,用手銬把人銬走,道歉時也不必低調。五問草包支書案!

  吐槽青年出品

本只是業主微信群中的口角小衝突,卻在任性濫權自我暴露,讓“草包支書”被全網圍觀,牽出一堆“草包”,不知道這種教訓其他地方能吸取幾何。當地官方通報撤銷處罰決定後,就進入靜默的調查狀態,最新訊息是,被行拘的當事人任女士稱,當初對她作出行政處罰的涉事派出所所長、分局副局長和畢節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已登門道歉。她表示,之前已經在行政複議申請中提出了國家賠償的要求。任女士強調:“這事影響超乎我的意料,我個人是不想過多追究了,但是他們也需要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覆。”

欣賞任女士這種面對道歉時不卑不亢、堂堂正正的正派態度,沒有因為個人需求得到滿足就拋開當初呼應她維權、幫她把這事頂上熱搜的公眾。經媒體曝光後,這事兒已經不只是當地與任女士私人間的事,而事關公共利益,不是私下可以和解。這事兒之所以迅速在輿論場爆炸,因為觸動了公眾痛點,只是在業主微信群說了句“草包”就被跨市行拘,民眾在公共討論時豈有安全感?這其中涉及的權力濫用,“侮辱”的法律界定,異地傳喚程式,關係案人情案問題,不僅要給被拘者一個交代,更要給公眾一個交代。任女士代表了每個都可能被以這種方式傷害的普通人。

當地相關部門登門道歉的態度挺好,表現出了糾錯的誠意,不過,這種誠意似乎沒有體現在公開的“通報”中,“通報”雖然撤銷了處罰,但聽起來似乎比較勉強,不明不白,仍將任女士定性為“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為存在”,只是覺得“傳喚程式違法”才撤銷處罰。公開的通報與私下的道歉似乎存在著態度不對稱,不明不白的態度似乎只是為急於平息輿論,而不是基於事實和法律的徹底糾錯。

有五個小問題,期待“草包支書案”的糾錯能糾得明明白白,別羞羞答答拖泥帶水。糾錯不是丟人的事兒,私下與公開的糾錯態度要對應、對稱、對等。

其一,業主討論群裡一句“草包支書”,是否構成法律層面的侮辱並達到“行拘”的嚴重程度?這個問題必須說清楚,不然的話讓人不敢在業主群說話和討論問題了。一方面,一句“草包支書”並非沒有來由,而是事出有因,是業主對業委會未召開大會就擅自讓物業透過試用的不滿,按法律規定,業委會這麼做是違法的。出於對業委會違法行為而在業主討論群中進行的吐槽、質詢,“草包”這一用語更多屬於業主對社群幹部工作不滿的負面“評價”,不應認定為侮辱。另一方面,即使當事人無法接受、覺得受到侮辱,據刑法相關的規定,侮辱、誹謗案件一般屬自訴案件,應向法律提起訴訟,只有侮辱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時,才須警察介入。

業主群裡一句“草包”,怎麼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了?警力如此粗暴介入,顯然不合法。不僅應認定處罰的程式違法,也應認定實質違法,警力不應介入,當事社群支書覺得“受辱”可向法院起訴。糾錯應該徹底,不要留尾巴。留下這樣的尾巴,既傳遞了法律理念的混亂,也給同行埋下了巨大的坑,業主微信群一句“草包支書”就認定為法律層面的侮辱,以後執法者別幹其他事了。

其二,對於跨市抓人之錯,為何沒有公開的道歉?從畢節相關部門的官方通報來看,雖然撤銷了處罰,相關當事人停職調查,有勉強糾錯之行動,未有認錯之態度。從後續來看,私下向任女士認錯,但私下道歉不能代替公開致歉。拘人時那麼高調,跨市拘人,用手銬把人銬走,道歉時也不必低調,應該讓輿論看到官方糾錯的誠懇。任女士受傷害,公眾和正義也被冒犯,需要一個公開的道歉。

其三,通報說是“傳喚程式違法”,到底怎麼違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規定:需要到異地執行傳喚的,辦案民警應當持傳喚證、辦案協作函和人民警察證,與協作地公安機關聯絡,在協作地公安機關的協作下進行傳喚。按任女士的曝光,傳喚不只是一般違法,未穿警服,錄口供超時,無視申辯意見,沒有在下達拘留通知後24小時聯絡當事人家屬。這不是一般的“程式瑕疵”,而是完全不按程式辦案。到底誰給了辦案者這種權力,誰在背後指使、凌駕於程式之上必須抓人逞威?

其四,通報說被罵“草包”的支書的前夫是該派出所民警,紀委介入調查是否存在辦關係案人情案。這個“前夫”的身份比較有意思,讓案件顯得雲山霧罩。真的是前夫嗎?目前是怎樣的關係?此前媒體報道透露的細節似乎顯示,這個“前夫”比較特殊。任女士曝光時提出:劉支書的丈夫是七星關分局警察,所以當地公安應當迴避。劉支書則迴應:“丈夫雖然在公安局工作,但她回家從不說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丈夫也並不清楚自己報警的事情。只是在任某行拘三天釋放出來那天,一個同事問他,他才知道。”稍早前說的是“丈夫”,這就讓人迷糊了,到底啥關係?是當事人口誤,媒體報道失誤,還是其他原因?這不是私事和八卦,涉及對本案的定性。

其五,業委會為何不開業主大會就擅自透過物業試用期?“草包”的評價由此而來,這個原生問題要弄清楚,到底僅是業委會程式違法,還是背後有利益關聯,涉及社群支書的案中案和案上案都要調查明白,不能留爛尾。有人說,一句“草包”牽出一堆“草包”,罵得夠狠。無論如何,不能讓人覺得法律是草包,不僅要讓人民群眾在個案中看到公平正義,而且要公開地、清楚地、不拖泥帶水地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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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趕年集丨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