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分手後,為女友消費支出的錢財,以及贈送的禮物和共同花費,男人還能不能要回來的話題,一直爭論不休。
近日,透過瀏覽各大論壇,發現人們大致持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男女之間正常戀愛,不存在詐騙行為。既然是主動贈送的,就不需要退還。
第二種觀點認為,既然是自己辛苦賺的錢,分手了就得要回來。
兩種觀點爭持不下。那麼,到底該不該退回來呢?我認為,在不走法律程式的情況下,還需結合個案,酌情協商而定。
當然,為了解答大家心中的疑問,特意諮詢了律師朋友。諸位判官先看下面的小故事,後附法律觀點。
小白與張壯是一對網戀奔現的男女朋友。
開始,兩個人不在一個城市,透過影片聊過。後來,兩人越聊越有癮,感情迅速升溫。不到一個星期,彼此就親密地互稱對方老公老婆。
大概聊了半個月的時間,小壯要求見面。小白說最近心情不好,網上客源不好,一個月也沒賣出一套化妝品。
為表真心,小壯給小白打了1w。不到一個月,兩人奔現了。
小壯乘客車到了小白所在的城市,旋即入住了一家酒店。兩人見面的地點也就是在這家酒店。
網戀奔現,小白雖說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心裡還會有點緊張。經過一番捯飭,小白選擇了白色T恤搭配小短褲,腳蹬一雙恨天高。臨走前照了下鏡子,覺得不滿意,又塗了一遍口紅,才滿意赴約去了。
小白到了酒店,見到小壯兩個人相視淺笑。只見,小壯略微發胖的身材,頭髮略顯稀疏,腋下夾著手包,走路慢悠悠的,那派頭還挺有老闆的氣度。
二人用過午餐,小壯就領著小白逛商場。小壯出手闊綽,給小白買了衣服、化妝品,當晚兩個人就住在一起了。
兩個人一起玩了三天,小壯說:“家裡有事,要回去了。”
小壯回去以後,兩人思慕之心甚濃。雖然不在一個城市,距離並不沒有阻礙他們感情的進展。兩人每天影片通話三通,每通二小時,總是意猶未盡的感覺。
小壯忙完了,又來看小白,兩人還是住的那個酒店。這次小白髮現,男朋友頓頓離不開酒,每次幾乎喝醉。於是,小白勸他戒酒,誰知遭來一頓胖揍。
“我媽都不管我,憑什麼你來管!我打你!”
小白的臉被打出五指印來,疼得她淚水在眼眶裡打轉。她帶著哭腔道:“我錯了,都是我的錯,我再也不敢了,饒了我吧!”
後來,小白趁男朋友不注意,跑回了住的地方。她再也不想理男朋友了。於是,她向男友提出分手。男友哪肯啊!
小壯跑到小白住的樓下喊她,引來鄰居圍觀。小白也挺有個性,就是不下樓,因為下去還要捱打。
小壯是不見兔子不撒鷹。於是,他就日夜在樓下守著。
小白住的地方,本是女生公寓。室友回來,都嫌樓下的男人太吵。同時,大家也怕樓下的男人衝進來,再給大家怎麼招了。
小白見大家都來數落自己,沒有辦法決定下樓,當面說清楚。誰知剛一下樓,就被小壯拽去酒店。
小白提分手,小壯不同意,打她更兇了。為了穩住小壯,小白不再提分手,終於把男朋友小壯哄走了。
小白想不能這樣繼續下去了,趕緊收拾東西回鄉下老家躲躲吧!
話說小白回到了老家,換了手機號碼,與小壯斷絕一切聯絡。
這次網戀,反轉太大。本來小白還和室友們說,自己和小壯是上天註定的緣分。如今,想想小壯的嘴臉,小白心力憔悴。這段日子總是睡眠不好,又做夢了,夢裡聽見小壯在喊她,一個機靈,小白睜開了眼睛,院子裡果然站著小壯。原來,這不是夢,他真的來了。
小白一聽腦子嗡嗡地響,她心裡害怕極了,怕小壯再打她。
一進門小壯表明心意,來商量結婚。小白一聽惱了:“我們性格不合適,分手沒商量。”小壯說:“要分手也行。”說完扔給小白一個本子。小白拿起本子一看,紙上詳細記錄了與小白有關的每一筆消費。
小壯接著說:“這上邊的消費,你都得還給我!”
小白說:“禮物是你贈送的,你情我願。還有你往返的車票錢也要我拿,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小壯說:“這錢都是因你花的,不給不行,要不給就結婚。”小壯點了顆煙,接著又說:“誰的錢不是錢,還錢沒商量,不然就在她家住下了!”
看著小壯潑皮無賴的樣子,老實巴交的父母沒有辦法,替女兒還了錢。小白遇到這麼個難纏的主,後悔死了。
法律解讀:分手後,為女友消費支出的錢財,男人還能要回來嗎
情侶之間經常發生轉賬、財務混同共同消費、贈送禮物,分手後,這些支出能否追回要結合實際情況,個案分析。
轉賬
情侶之間轉賬,原告主張借款關係,被告若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原告存在贈與的意思表示,則認定為借款關係成立。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一方主張歸還,另一方有義務退還。
共同消費
戀愛期間,用於共同消費的支出,一方主張歸還的,若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借貸合意,則不能主張歸還。贈送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