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緣
佛法真是不可思議的很!有諸多事情,都是極平常的事,教人不可測量。尤其佛教在俗諦法上,講究“因緣”和“感應,”在因緣未合的時候,都是很平淡很普通的事,到因緣和合成熟之後,就覺得它是不可思議,就是當局的人,也對它莫名其妙。
“感應”這回事,也同樣讓人不可推想。有顯感冥應的;有冥感顯應的;有顯感顯應的;也有冥感冥應的:這裡邊也有很多不可思議的奇蹟。例如世間人有很多做好事而得不到好結果的,也有作壞事反而得到順利的,這在“罪”“福”“損”“益”方面,是各有各的增長,各有各的距離。有些人專門做善事,當時就立竿見影有效果,這是顯感顯應,人人都曉得的事。也有做壞事當時還有好反應的,也有做善事,得不到好成效反而有些小的不幸事件,或者自始至終,都是坎坷叵測,拂意違心,這個也不能就認為是沒感應,而是在冥冥中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或者把福臨禍至的期限提前與延後;或縮短與延長。在定業之中,善業受善報,有一個段落,惡業受惡報,也有一個段落,先受善報,後受惡報;或先受惡報後受善報,這要以各人的定業與感應而定。所以總括的說一句,十法界的因因果果,都沒有出乎“業,”不過有善惡之分罷了。善業可以超脫,惡業可以墮落,善業大的,可以為人,可以昇天,可以成聲聞緣覺,菩薩,佛。惡業大的可以轉修羅,下地獄,墮惡鬼,轉畜生,都離不開這個“業。”所以“人生是業力的俘虜,一切受著業的支配!”
這句話意味深長得很!在十法界裡面,無論是四聖六凡,沒有一個不受業力支配的。不過有大有小,有高有低,有善有惡,有染有淨。例如同樣的四諦,六度,十二因緣;同一樣的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同一樣的常樂我淨。然而在位次上卻是支配著各種不同的根性,這就是因為業感不同,而得的報應亦不同。在“十如是”稱為“如是力,”因為各自的相性體不同,而發出的力、作、因、緣、果、報、亦不同。乃至本末究竟亦不同。拿佛來說: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福慧兩足,萬德莊嚴,這也是因為有三阿僧祗劫的善業所莊嚴,觀察十方世界,因緣成熟的時候,還要示現色身,受生作佛,這無一而非因緣,無一而非感應。我為什麼說這些話呢,就因為人生到處是感應,到處是因緣。無論富貴貧賤,苦樂悲歡,賢愚不肖,得失榮辱,都是以各種不同的感應,而隨順各種不同的因緣。
拿我個人來說,四十三歲出家,在出家以前的四十幾年裡,也是勞勞碌碌,世事浮沉。雖然沒享很大的福,也沒受很大的罪。每到“山窮水盡疑無路”的時候,往往也許就“柳暗花明又一村。”多少年來,都是在這種上不上,下不下的境遇裡生活著。回頭想一想,過去的刺激,和過去的挫折,都成了現在的閱歷和經驗。
出家以後,還是以個人夙現的感應,而任運各種不同的因緣。我一生的遭遇,和一生的因緣,在事前我個人也不敢預想,只有以“直心是道場”任運而去。凡事不可強求,等因緣成熟之後,自己也不知其中的所以然。
拿修廟的事情來說,這都是因緣,並不是我有這麼大的力量。我四十三歲才出家,出家之後,到南方學幾年教,回到北方來,自己也不過是個窮和尚,那還有力量修廟。可是現在想一想,無論好也罷,壞也罷,總算建立了七八處道場,能夠讓大家聚在一塊,住持佛法,辦道修行,這都是因緣和感應。我常說,這些因緣和感應,並不是我個人的,而是大家的。無論在任何地方建立道場,這都是大家多生多劫的感應道交,因緣成熟。我不過在這種成熟的因緣裡,作一個引酵,當一個推動者。因為因緣未湊合的時候,在某一個過程中,要往一塊收攝,在收攝的時期,必需有一個名義,幾十年來,我就是擔任著這種虛名義;來往一塊撮合,實際上福報還是大家的。在任何一個地方建立道場,建立叢林,那是佛法與那一方的人有緣,也是那一方的人與佛法有緣。不然,我一個窮和尚,兩袖清風,不要說沒錢蓋廟,就是有錢的話,也蓋不成功。
所以凡事不可強求,強求就要出毛病,幾十年來,無論蓋廟或辦學,都是“因緣時節”成熟去找我,我絕沒分外去強求。因緣找人,事情就好辦,人找因緣,事情就不好辦,這是過去我在修廟辦學中所得的經驗。
——節選《影塵回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