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追“陽光之下”!它是小說“掌中之物”改編的。
看了好多天,一個現代劇耶!還趕不上個,古裝劇接吻多?!乾親親不上,給我急的。半夜去看了原著小說。這傢伙!看得我,這回連船戲都有了。!看的過癮。然後腦補彭冠英男主的臉。感覺終於好多了。
電視劇改了很多地方,改太多了。孩子沒了!親密戲沒了!信也整沒了!看的怪怪的。也不過癮。
昨晚大結局,給很多喜歡“大哥”的女人給整哭了。也看了女主扮演者,昨晚直播看大結局,給她自己也看哭了。不得不佩服彭冠英的演技爆表!能深入人心…最後也要護著柯瀅。他知道被抓住一定是死刑,拼死也要看柯瀅最後一眼。雙手被拷住,鮮血的嘴裡,含著那枚,沒送去的戒指。他是可憐的,深情的。他也後悔從前犯的錯。可是一切都挽不回了。生來一個人,最後還是一個人…誰不渴望愛?可誰又教會他愛?他也想活在陽光之下,所以他才會喜歡,陽光之下的柯瀅,和小武。
有人問:結局非得這麼慘烈麼?我覺得,既然是寫給大眾看的,那就必須得符合,大眾的三觀。前期無惡不作,半部刑法全犯了!你給它安個完美結局,不可能的!給大眾什麼誤導?!若有人效仿可咋辦?不能給人感覺帥和後來變深情,能改變犯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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