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本弱,為母則剛”當一個家庭中,男人不能扛起大梁,同為父母,母親就不得不付出和分擔更多責任。
一個願意為了家庭和婚姻付出一切的女人,可以說是不偉大的,但一定是值得尊重的。任何人在為了身外之物付出的時候,都希望得到肯定和認同,因為這是一份支援我們前進的力量,沒有人希望背叛。
對於這樣的人來說,家庭意味著一切,哪怕夫妻性格不合,感情矛盾不斷,但只要沒有離婚,家就還在,只要還有子女需要撫育,責任就還在。
多少搭夥過日子的夫妻,其實彼此之間根本就沒有愛,沒有理解和包容,無非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互相將就。有了孩子之後,便只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時間久了,才培養出親情。
“為了孩子能有一個完整的家,我才不離婚”,哪怕感情已經破裂,矛盾已經如此露骨,但為了孩子擁有父母這一名義上的家庭,也不願意離婚。
01、分居20年,為家庭付出一切,卻遭背叛張月英56歲了,是個典型的農村婦女,年輕時嫁到丈夫的村子裡,生育了一兒兩女。但是,丈夫宋海雲卻並不爭氣,凡是得過且過,只顧自己抽菸喝酒打牌,對家庭沒有責任心,張月英則是個要強的女人,凡事都要追求完美,也確實能把很多事情做得不錯。
兩個人的性格決定了這一段婚姻的曲折走向,在兒女們還年幼的時候,就經常目睹父母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喋喋不休,一點也不像相處多年的夫妻。婆婆看得出來張月英是個能持家的好女人,為了緩和夫妻矛盾,便支開張月英進城務工,自己幫忙撫養三個年幼的孩子。
張月英也確實時刻都在為了家庭著想,哪怕夫妻聚少離多,自己在做流水線工人,日常繁重的體力勞動之於也不忘給孩子們打毛衣,寄生活費。外出打工20餘年,夫妻長期分居兩地,只有過年才能見上面,見面卻也時常爭吵,子女們已經長大,兩個女兒相繼嫁人,只有一個兒子始終沒有家室。
原來,農村的兒子沒有房產,宋海雲從不操心兒女們的未來,只顧自己享樂,身為母親的張月英就用前半生全部的積蓄和努力,給兒子在縣城買了一套80平米的婚房,安排好婚事。
可回到久別的家中,卻發現婆婆已經離世,而丈夫早已帶另一個60歲的女人入住,兩人還時常出入公共場所,儼然一對夫妻。宋海雲隱瞞自己妻子去世,找了另一個女人搭夥過日子。
對此,宋海雲表示“你都外出幾十年沒回來了,你在外面也可以找一個!”,但宋海雲沒有考慮到的是,妻子外出數十年打工,為的是家庭和子女,付出了大半生的努力得不到肯定,還遭到背叛,張月英無法接受。
02、長期分居的夫妻,還有感情嗎?得知真相的情人知道道德上不恥,自覺地離開了宋海雲。張月英回到家中,沒有選擇跟丈夫離婚,而是繼續分居,雙方各自經營各自的生活,不再互相打擾,這對兩人來說或許已經是最好的結局。
因為長期異地分居,丈夫生理和心理上得不到安慰,才尋找了另一個人作為陪伴,隱瞞自己結婚的事實,雖然值得同情,但不值得原諒。為了家庭付出全部,十幾年如一日打工攢錢為兒子安排人生,雖然值得肯定,但不值得鼓勵。
其實這一場婚姻關係很早以前就埋下了禍根,兩個人的性格不合,經常吵架,卻從來沒有解決過實質性的問題,動輒就用偏激的方式來解決,這是誘因。而長期的異地分居,使得兩人的感情越來越淡薄,原本存在的那一絲好感也泯滅,這是結果。
家庭不是說有父有母有子女就是完整的家庭,家庭是全部成員擰成一股麻繩,朝一個方向使勁,讓日子越過越好。張月英為了子女而外出打工,宋海雲和婆婆則照顧從小失去母愛的三個孩子,一家人奮鬥的方向不同,使得這個家庭最終走向瞭解體的邊緣。
婚姻不只是一張床,還有理解和包容,長期異地分居沒有聯絡,夫妻之間的感情自然也就散了,彼此不會記得對方的好,反而是夫妻的名義一直牽扯著兩人,成為了彼此的負擔。
筆者情感感悟:我並不同情故事中的張月英或宋海雲,我覺得宋海雲確實應該付出代價,因為他不理解妻子的付出和辛苦,只顧著自己度日,找一個情人,也只是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好一些,滿足自己生理和心理的願望,這是自私的,也是無意義的。
我覺得張月英也有自作自受的成分,很早以前就已經看到了兩人情感不合的苗頭,卻始終猶豫不決,把原本可以妥善解決的事情,硬生生拉扯至今,固執地認為只要有父母存在的名義,家庭就存在,子女只需要有一個關於父母的念想就足夠了。
一個家庭是否完整,重要的應該是支撐起這個家庭的人是否同心,既然兩個人一開始所追求的生活就不同,倒不如儘早分開。
長期分居的夫妻,因為距離遠了,彼此之間感情也就淡了,如果還不同心,那麼婚姻出現問題,是遲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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