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說到因果就繞不開業力!萬物皆有因果,而因果本身無善惡之分,皆在心造,正所謂種善因才會有善果,反之種的是惡因,那麼就是惡果,而因果在轉化的過程中我想也是遵守遵守物質守恆定律,否則跳出物質守恆這個規律,因果也會失去平衡,在因果轉化的過程中產生了業力,比如一個人,他前世是虧欠某人錢,就能量守恆上來看他是呈現虧欠狀態,所以今世那個某人就變成了一個人欺騙了他的錢,平衡了虧欠狀態。這個流動過程,就是能量在趨向守恆時的流動過程,這個規律可以理解為因果。
今世他被“某人”欺騙了錢財,於是心中產生的怨恨,痛苦,煩惱,不甘等意識活動。這些意識活動就是習氣,可以理解為業力。因果的產生,歸根結底都是心在動,萬物的變化都是境由心造,都是心在感受,風在吹,樹在搖,河水在流,試問一下,有誰見過風的顏色,風的是什麼模樣?風吹動了雲,才有風雲變幻,樹在搖晃,才知道風在吹,眼裡的世界看到的樣子就是我們感知到樣子,業力從因果而來,當能量失去平衡後,那麼因果業力就轉化成報應了,報應不爽,有好報也有惡報,當因果沒了,就會一直累世的糾纏,就會產生前世的因今世的果,甚至好多世的業障在今世來了,佛祖的大弟子神通第一,相傳卻不得善終,本來以他的神通以證道羅漢果位可以躲避,但他卻沒有逃避,佛經上曾是這麼說的,比丘們對大目犍連尊者的入滅感到十分傷心,不知道為什麼像大目犍連尊者這樣的人怎麼會死於殺手的手中。佛陀就解釋道:“比丘啊!從大目犍連尊者今生所過的清淨生活看來,他不應該死於非命。但某一前世,他卻曾對兩眼失明的雙親犯下滔天大罪。他本是孝順的兒子,但結婚後,太太卻毒化他的心靈,要他除去父母,他就用車子把兩眼全都失明的父母載到森林裡去,並且打死他們,卻讓父母以為這是其他小偷所作的罪行。因此,他累劫受苦,今生——他最後的一生才會死於殺手手中。傷害無辜的人,一定會受到比自己所犯罪行更多的苦痛。”從這個故事上說明了什麼,說明了因果報應都是累世的,只有證道開悟才知道前世種種因果,業力,當一個人不為心境所累,一念起一念滅,不執著萬事萬物,無貪嗔痴三毒之苦,無功名利祿,無色香味觸法,也就證道得道了,在道就是仙人,在佛家就是佛菩薩之果位,也就跳出因果超脫輪迴之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