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僅是海誓山盟
還有偶爾的鬥嘴、爭吵
但更多的是相互攙扶
若放任雙方草率離婚
卻未必“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因此
如何有效減輕家事糾紛中的心裡糾葛
讓雙方“解怨解結,更莫相憎”
對於家庭
社會應是最好的結果
近日
織金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
因原告郭某在庭審過程中情緒激動
語言偏激
承辦法官遂聯絡了省級二級心理諮詢師
婚姻家庭諮詢師劉敏
為郭某作心理疏導
專家介入後
透過勸慰
郭某情緒逐步緩和
並傾訴了婚姻生活的不如意
在瞭解雙方內心想法後
專家和法官一起分析了原、被告的情況
判斷原告並不是真的想離婚
有慪氣衝動的因素
最終法官未准予雙方離婚
並勸導雙方相互珍惜
重歸於好
近年來家事糾紛案件不斷攀升
織金法院積極探索推進家事審判改革
採取設立家事審判庭
組建家事審判團隊
配備心理諮詢室
聘請心理諮詢師等舉措
樹立人性化的審判理念
注重人文關懷
讓案件當事人感受到司法溫情
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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