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行動包含四要素:物質、感受、分享、創造,也就是福、慧、願、行。
對於沒有學佛的人,他怎樣來分析幸福的行動。我們要實現幸福,我們要真正得到幸福,我們幸福的行動一定包含了四要素。個體外在是什麼呀?是物質幸福。你要有基本的物質條件,你才能感受到幸福,不是空對空;個體內在就是精神感受到幸福;集體內在是處理人與人的關係,從倫理幸福角度,你要願意跟大家分享,願意把你的幸福、把你的種種美好和快樂都與大家分享啊;集體外在就是創造,我們的社會制度設計、我們的法律,我們的根本社會制度設計是要保障,有利於激發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創造活力。不是憑官二代,也不是憑富二代,而是憑每一個人的創造活力,把每一個人的創造活力都能激活出來,這樣整個社會都可以實現幸福啊,這個社會會更加地繁榮富強,更加地幸福。所以可見幸福行動,無非也就是物質幸福、感受幸福、分享幸福、創造幸福。
我們學過佛的人一看,就明白這四種幸福的含義,你怎麼得到物質幸福?要有福德對不對?要有福報對不對?你怎樣能夠感受到幸福?你要有智慧,對不對?個體外在和內在就是福和慧。你怎樣願意分享幸福?你要有願力,願一切眾生都成就,都成佛啊,為利有情故願大覺成。你願大家都成佛,當然你也願意跟大家分享幸福,所以願很重要啊。怎樣可以創造幸福?要有菩薩行。菩薩行啟用生命本具的活力和智慧,而且從制度層面保障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有利於發揮他的創造力,這樣就對了,所以這就是普賢行,所以我們這樣子可以看到,其實也就是福、慧、願、行幸福行動的四要素。
當然物質是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啊,物質的背後是福報,福報的背後是自利利他的慈悲心。
其次幸福是主觀的感受,是一種滿足的深刻的快樂。幸福既是一種客觀存在狀態,更是一種能夠感知這種狀態的感受能力,能夠感知到這種狀態而生髮出內心最深刻的心靈快樂呀,感受的背後是生命的智慧。
從集體內在來說幸福是分享的動機,分享的背後是自利利他的願力。從集體外在來說幸福是為社會創造物質財富、精神財富、靈性財富的行動力,所以這個行動力,我們稱之為行——普賢行。
因此可見,完整的幸福一定包含了幸福的生活品質、幸福的感受、幸福的分享、幸福的創造這四要素。可見幸福的完整內涵、本質內涵就是悲、智、願、行,或者說福、慧、願、行。
從福這個背後來說是要有大悲心才能有福報,所以就是悲。大悲,誰表示大悲?大悲是觀世音菩薩。智慧,大智是文殊師利菩薩。“願”,大願是地藏菩薩。然後“行”,大行當然是普賢菩薩。因此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學佛就是為了實現幸福人生。學佛就是學習實現完整幸福的方法,修佛就是實踐幸福的道路。這才是真正學佛、信佛、修佛。有了禪的智慧,我們再來看西方的積極心理學,我們就有一種一覽眾山小的感覺,覺得積極心理學簡直就是弱爆了,很膚淺。
----節選自大願法師《禪與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