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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之聲訊】曼德勒省警方釋出訊息,曼德勒市,對警方根據F級第47條法律抓獲的人進行調查的時候,發現這名凶手包括搶走重7甲的金項鍊事件,一個月內,5起項鍊搶劫事件都是他們做的。

對曼德勒市瑪哈昂咩鎮第10街區警局根據F級47條例追責的,居住在千苗達昔鎮的導敏(24歲)進行調查的時候,發現他曾搶過騎著摩托車的人的項鍊。

2月15日早上,從婚禮返回的2名兒女,在曼德勒市35路、89路和90路之間,騎摩托車的時候,母親脖子上重7甲的黃金項鍊(價值800萬緬幣)被一名騎摩托車來的不知名男子搶走。為了使搶劫之人被追責,被搶的人到警局立案。千誒達散鎮第6街區警局根據刑法第382條例立案調查。

警方訊息,為逮捕上述搶金項鍊的人,第6街區的警員介入調查。2月20日,曼德勒瑪哈昂咩鎮第10街區警局根據F級第47條例追責的,居住在居住在千苗達昔鎮的導敏(24歲)是嫌疑人,於是,案件幫助部門與警員一起聯合調查。金項鍊搶劫案浮出水面。

調查得知,居住在曼德勒千苗達西鎮的導敏和29歲的昂哥林2人,2月15日,在曼德勒89路和90路之間,搶走一個價值800萬緬幣的項鍊。隨後,在居住在千苗達西鎮的親戚誒林烏(19歲)的幫助下,把上述金器給居住在昂沒達散鎮的頗豆(47歲)熔鍊。

此外,再次調查後得知,1月18日,曼德勒市千誒達散鎮84路、72路和78路之間,一騎著摩托車的女子的一串項鍊被搶;1月29日,工業高速路上,騎摩托車而來的一名女子的項鍊被搶;2月5日,千誒達散鎮32路、84路和85路之間,2名騎摩托車來的女子項鍊被搶;2月18日,丹路附近,騎摩托車來的約40歲的一名女性項鍊被搶,這些金項鍊搶劫案件都是他們做的。

目前,與上述項鍊被搶事件相關,相關警局分別對上述4名男子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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