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媒體人馬金瑜自述被家暴事件在近幾天持續發酵,2月8日晚間,疑似馬金瑜在微博上釋出宣告稱:“成為漩渦中的一個人,並不是本意”,《另一個“拉姆”》本是私發給同事、朋友們的一封長信,並表示已委託律師代理辦理離婚事宜。而她在《另一個“拉姆”》中提到的作家洪峰夫婦也成為輿論焦點。8日,洪峰透過微博迴應稱,媒體要他證明馬金瑜是否被家暴了,他的回答是一致的:“我能證明的內容是有限的,甚至不能成為證明”。洪峰的妻子蔣燕向開屏新聞記者回顧了2015年與馬金瑜見面時的情形,她說,自己這兩天不堪其擾,當年只是做了一件照顧朋友的事。
▲引起全網熱議的《另一個“拉姆”》
“面痴”:《另一個“拉姆”》本是私發的一封長信
微博名為“面痴”的博主8日更新了一條微博,標題為:“金瑜,還是那個金瑜”,署名為馬金瑜,時間是2021年2月8日。據知情人稱,馬金瑜本人的微博名一直叫“面痴”。
該微博稱:“金瑜,還是那個金瑜。3個未成年的孩子,還有未還的債務,這是我必須要承擔起來的責任。”並稱,成為漩渦中的一個人,並不是其本意。
▲博主“面痴”釋出《金瑜,還是那個金瑜》
“面痴”在微博中說,“《另一個“拉姆”》本是以錘子便籤格式,給曾經幫助過我的同事、朋友們私發的一封長信。這幾年,發生在我身上的變故和落魄,是對他們(她們)的陳述和交待,不是面對公眾的宣洩和套路。被傳播到網路上,在網路平臺持續發酵,完全出乎我的預料。”
關於離婚事宜,博主稱已委託律師代理。微博中說,家暴開始之後,曾經多次向丈夫提出離婚,但其始終不同意,“又以孩子和我的安全威脅。我多次諮詢律師,因離婚牽扯到三個孩子(都是男孩)的撫養權,我無法離開他們其中任何一個,遂數次擱置”。博主說希望成功離婚,並能爭取到三個孩子的撫養權。
對於因經營不善帶來的債務,博主說“我會承擔起責任”,“感謝過去幾年,無私幫助我,借錢給我度日的前同事和朋友”。
最後博主表示,或許以後依然要回歸寫作。
蔣燕:希望一些惡意的誹謗、猜測能就此停止
多位媒體人證實《另一個“拉姆”》一文確係前女記者馬金瑜所寫後,文中提到的相關細節、人物成為網友們分析熱議的焦點。文中提到,2015年,一次酒醉之後,馬金瑜被丈夫謝德成暴打,後發現懷孕。不到一個月後,“被一腳踹在肚子上,開始流血了。我帶著血,只有手機和身份證,曾經的好朋友,作家洪峰的媳婦蔣燕,聽到,只說,趕緊來。”
此後敘述了當時在雲南會澤洪峰家中的一些點滴經過。
也因為這段文字,洪峰的妻子蔣燕成為媒體追蹤的焦點。“這篇文章發出來不到幾小時,我就接到了無數陌生的電話,小馬我們已經幾年沒有聯絡,她的情況我一無所知。”蔣燕不堪其擾,“我沒有想過參與這個熱度,我不是營銷號,不需要博眼球蹭流量!”春節前夕,她和家裡人正在忙著置辦年貨,每天都在忙碌中度過,她說她甚至不知道網上發生了這麼一件事,而且還跟她扯上了關係。
蔣燕回憶,2015年的秋天,她和山民們在地裡幹活,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我接聽之後,是小馬,她說,嫂子,我現在躲在機場裡。我說,你為什麼要躲在機場?她說,扎西說要帶人弄死我。”因為曾經採訪過洪峰,蔣燕與電話中的馬金瑜認識,此前看過她很多美麗的愛情故事,知道扎西是她丈夫。
蔣燕回憶,馬金瑜當時告訴她,謝德成和女工在隔壁的房子裡“搞到一起了”,被馬金瑜撞見後開始吵架,後被謝德成毆打,第二天躲到了機場。
蔣燕當時詢問馬金瑜有沒有報警?馬金瑜說;“報警不過是帶過去教育一下,還能怎麼樣。”
馬金瑜在電話中稱,當時全身都疼,只有一張身份證,沒帶銀行卡,打了錢也沒有辦法取。隨後蔣燕幫她訂了飛昆明的機票,並找車到昆明機場接她。
蔣燕記得,司機接到馬金瑜時已經是晚上,“眼鏡片開裂,穿著一件順豐快遞員的衣服,上邊有黑色的血漬,臉上和耳朵上都有未乾的血漬。我問她要不要去醫院,她說不去了,我懷孕了,孩子不能用藥。”蔣燕給她清洗臉上的血漬,又找了自己的衣服給她換上。“她疲憊不堪,我讓廚房的阿姨給她煮一碗麵條,加點雞蛋”。這天晚上忙碌到很晚,她們沒有聊具體的內容。
“第二天她說,我肚子被扎西踹了幾腳,在流血,嫂子有沒有衛生巾?我說,出血了?那必須去醫院!她說不去,不想用藥,沒有大出血,血不太多,如果一會出血多我們再去。”馬金瑜堅持要保孩子,蔣燕就讓廚房阿姨燉一些滋補的東西給她吃。
身體有所恢復後,她突然說要回去,當時的態度讓蔣燕覺得很堅定,便又幫她買了回去的機票。
蔣燕說,當時馬金瑜在她家住了不到一週的時間。而馬金瑜在她家時,她丈夫打電話給她,她都掛了,之後蔣燕接了電話,“他說以後不再打人,他一直保證發誓”。而關於馬金瑜此次被打的細節,蔣燕並沒有詢問謝德成,也沒有過多的溝通。
此事過後大概一年,馬金瑜來雲南演講,見過一面之後蔣燕與她再無聯絡。蔣燕說,她只是出於善意幫助了一個女人,但是一些捕風捉影的自媒體和陌生人不知道從哪裡獲得了她的電話號碼,發簡訊或打電話攻擊她和家人,她希望一些惡意的誹謗、猜測能就此停止。
洪峰:欠錢與否和被家暴與否是兩件事
2020年,因為拉姆事件,洪峰想起當年馬金瑜一事,在微博上寫下了一段話,而此話也放進了《另一個“拉姆”》一文中。
7日,洪峰在接受澎湃新聞的採訪中回憶了當年看到馬金瑜時的情形,並稱,之後鮮少聯絡。8日下午15時13分,洪峰發了一則微博稱“一次性答記者問”。微博中稱,他無法證明馬金瑜是否被家暴了。“我能證明的內容是有限的,甚至不能成為證明:因為我不是現場目擊人”。見到馬金瑜時,“來山莊時的小馬的確滿臉傷痕,一隻眼睛青腫得厲害,一隻手還纏著紗布”。他說自己能說的是:“她的確是被打了,看上去還很重。她說是她丈夫打的,我肯定相信她說的。她總不至於自己把自己打一頓,也不至於是別人打的但她說是她丈夫打的吧?”
他還說,在馬金瑜來珞妮山莊之前,他甚至不知道馬金瑜已經結婚並且有了兩個孩子。看她的文章,知道她已經有第三個孩子了。“馬金瑜不是我的同代人,不屬於我的老友範疇,但這不妨礙我按朋友對待”。
關於馬金瑜跟人借錢以及她丈夫本是漢族,為何撒謊說他是藏人的事?洪峰稱並不知情。而對於馬金瑜在利用此事賺錢,他說看過她前同事寫的文章,“我認為這個主意是她的債主們出的並且操作的”,而這個問題比較誅心,他不想深談。
對家庭暴力和馬金瑜的債務,洪峰的態度是:馬金瑜欠錢與否和被家暴與否應該是兩件事。
律師:缺乏關鍵證據,家暴所致的傷情程度難以證明
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說,就馬金瑜遭遇家暴一事,她需要做的是,時隔三年,取證證明自己遭到了丈夫的家庭暴力。
從證據認定方面,馬金瑜的家暴控訴,雖然時隔三年,舉證難度加大,但還是具有證據固定的可能性。一是將當初的報警記錄和警方採集的筆錄調取到案;二是將當年看病的病歷檔案調取到案;三是如果有目擊證人可以邀請作證;四是第三方能證明夫妻雙方確實存在家庭暴力,至少女方或男方的朋友見證了一方對另一方承認實施了家庭暴力。即便年代久遠,其他證據缺失,如果朋友的證言與馬金瑜的陳述能夠相互印證,也足以認定家暴的存在。
劉律師說,值得注意的是,如家暴後的病歷不能到案,家暴所致的傷情程度就難以證明,則家暴只能定性不能定量,立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不大,只能立為治安行政案件。
對於家庭暴力的處罰,劉律師介紹,毆打妻子和毆打社會上的普通人,法律後果是一樣的。但實踐中,因為有夫妻關係或家庭關係為背景,警方在處理時往往瞻前顧後,比較曖昧,使得很多家庭暴力沒能得到警方強有力的處置,這恰恰是遏制家庭暴力關鍵所在。“我個人認為,只要將家庭暴力與社會上的暴力行為等同對待,給予相同處罰,家庭暴力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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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