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總三個孩子,兒子原姓孟後改姓為任,兩個女兒都隨母姓(兩個女兒分別是任的第一任、第二任妻子所生)。孩子的姓氏方面,法律方面有什麼規定嗎?
另近日,公安部發布2020年全國姓名報告,其中孩子隨母姓與父姓的比例為1:12。孩子隨母姓比例的不斷提高,一方面是二孩政策的實施,家中兩孩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姓;另一方面也顯示女性家庭地位的增強,傳統觀念的改變。
關於孩子姓氏日常生活中也有諸多矛盾和問題:比如,只有一個孩子,到底可以跟誰姓?孩子的姓氏除了隨父母,還可以隨其他人嗎,比如“隔壁老王”?
對這些問題,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嗎?其實是有的。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有明確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是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是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是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源於第1015條)。
由此可知,隨父姓或母姓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沒有天經地義,也沒有先後。同時,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也可以隨其他人的姓氏,比如父母無法承擔監護責任由其他近親屬撫養時,是可以隨撫養人姓氏的。
生活中,你見過不隨父母姓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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