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碎了一地的夢,最後都只能化作塵埃,漸漸湮滅在歲月長河中。
“你長大後想做什麼?”“當個警察吧,打跑所有的壞人!”“做英雄,幫助弱小的人。”“做科學家,發明好多好多東西。”“當老師……”“當……”
1
12年我小升初,從一個熟悉的地方輾轉去陌生的地方,更多的是惶恐與好奇。
畢業前夕的某天,我躺在小學的草坪上,身旁是我的鐵哥們——鬍子。
我對他說了我的惶恐,他故作深沉地說:你這全是因為沒有目標,假如你有了目標,知道自己想要做的事兒,然後再朝著這條路去努力,你就不會感到惶恐了。
我聽得似懂非懂,但為了保住我的面子,就反問他:你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嗎?
他:我想做個歌手,自己作曲、寫詞那種。
我:歌手?啥是歌手?
他:簡單來說,就是唱歌的人。
我:哦哦,這樣嘛。
他:……你就不鼓勵一下我?
我:我覺得不太靠譜,哈哈哈,你還是想點實際的吧。
他:呸,我肯定能成功的,明天我就去學。
後來他果真去學了,偷了他爹藏在箱子裡的錢去報了一個藝術班。學也不上了,整天沉迷在那個只有幾個人的藝術班裡。
在那個年代,讀書被鄉下人視為唯一的出路,早早地輟學會讓父母臉上無光。
因為這事兒,他沒少挨他父親打罵。
他一家子都是倔驢,誰也不肯讓步,最後他以離家出走要挾,他爹這才作罷,勉強同意他輟學去上藝術班,條件是學費和生活費都得他自己掙。
我去他家看他的時候,他正在後山的青石板上開嗓呢!他先是往喉嚨裡灌了一大口水,然後用手扯了扯嗓子,就開始“開嗓”了——咪咪咪,啊啊啊……
這聲音實在不堪入耳,就像一群蒼蠅在腦袋旁轉來轉去一樣,擾人心神。我不堪其擾,看他練得入神,便原路返回了。
自那時候起,他早上去藝術班學習,下午在鎮上的餐館給人家做小工,做的是打掃衛生、刷盤子之類的活。
那家餐館的生意是鎮上數一數二的,所以他的工作很是繁重,手長時間泡在水裡,慢慢開始起皺變白,一幅皺巴巴的樣子,像極了他父親積攢了很久的零碎的錢。
回到家裡,還得練吉他,這是藝術班的老師特意交代的,務必要在今年之內學入門,不然明年就不收他了。
他那起皺的手碰到弦,沒彈幾下就開始滲血,直看的人瘮得慌。
他爹在一旁看到,抽著旱菸搖了搖頭;他娘則轉身過去,偷偷揩了揩眼淚。
2
我去了鎮上的中學讀書,一個月只能回家一次,我們倒是很少見面了。我忙著學習,他沉浸在音樂世界裡。
學校的生活平淡如水,我每日重複著三點一線的生活,與課本為伴,跟作業、試卷做鬥爭;他換了一個更大的藝術班,遠離家鄉親人小夥伴,不用聽父母的嘮叨,我不由很是羨慕他的自由。
但一想到他那雙往外滲血的手,我突然覺得讀書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兒,至少沒那麼累,雖然每天作業做到深夜,試卷壘起來比我還高。
那時還沒有手機,我們只能透過書信交流。我和鬍子約定好,每個月給對方寫一封信,用以聯絡感情。
我們要走的路本身就是不一樣的,倘若再缺乏交流,那麼我們的感情就會變得和白開水一樣淡了。
我寫信告訴他我最近的事兒,寫到我的成績下滑是因為我暗戀了一個女孩子;寫到家裡最近開始種玉米了,我頂著炙熱的陽光和父母去山坡上播種;寫到鎮上的那家餐館因為衛生問題關門了。
他在信裡說到他的新培訓班人更多,他的同學專業水平很高,吉他已經熟練了,而他才堪堪入門。我一想也是,他一邊打工一邊學,自然沒有人家學得好。
3
在我去城裡讀高中之後,就再也沒有收到過他的回信,大概是他很忙吧!那時我學業也很繁重,桌上堆了一大摞作業,晚上回宿舍還得開著檯燈預習功課,漸漸的也沒有時間去給他寫信了。
於是我們就這麼斷了聯絡,好在我們兩家離得不遠,倘若他過年回家我應該可以去看他。所以我就這樣扳著指頭算著日子,一邊學習一邊憧憬著再次看到他。
那年過年,他沒有回來,只寄了一封信給他父親,封面上的地址是個陌生的城市,那是我從來沒有去過的遠方。
拆開一看,信上只有短短的一行字——一切安好,勿念!連敬稱和落款都沒有,大概他對他父親當年不肯支援他上藝術班還是有怨言的吧!字很好看,行雲流水地排列在信籤紙中央,簡潔而有力,如同他的性子一般。
我過年沒能看到他,很是遺憾,又不好冒昧寫信打擾他,於是便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期待著命運能給我們安排一場久別重逢。
4
大學畢業後,我去了一家建築公司做文職。像在學校一樣,還是每天重複著三點一線的生活,乏味而又不得已而為之。
經過五年的摸爬滾打,我在公司漸漸有了一點地位,從一個小小的文職升到了經理。總經理安排了一個專案給我對接,那是一個學校的運動場的招標,被我們公司投標了,此行是陪同校方驗收。
我和幾位同事驅車前往,那個學校是當地最好的一個高中,每年的升學率位居全省前列。地址位於郊區,遠離喧囂,很適合當做學校。
剛到校門口,校方的代表和施工隊的代表就迎了上來,兩個大腹便便的領頭熱情地帶領我們進了學校的運動場。
我趕著驗收完好下班,便沒有跟他們多做交流。其實我只是來充當一個看客,真正的驗收是由我身後的這些專業的人來做的。
這個運動場規模頗大,所以驗收比較耗時,我又不懂行,便在學校內四處走一走,感受一下激情燃燒的歲月。
我走著走著,忽然看到一個略微熟悉的身影,那是一個全身沾滿泥灰的工人,雙眼呆滯,清瘦的身形,黝黑的臉,佈滿老繭的手。
我揩了揩眼鏡鏡片,定睛望去,正是久別重逢的鬍子。
我激動地叫住了他,他轉過頭來,看到我,首先是驚喜,然後是羞澀。
我忽然明白了這“羞澀”的意思了。在小學的草坪上,他曾經說以後會做一個歌手,現在卻做了一個與鋼筋水泥為伴的工人。當然我並不覺得歌手會比工人高尚,大家都是討生活,無所謂職業。
5
我們找了一家餐館,點了一些菜,跟老闆要了一瓶酒,邊喝邊聊,他唏噓地說到年少時的夢——“那會兒我是真想當一個歌手,學了個大半我才突然發現自己跟不上時代了,那些APP排行榜上所謂的‘歌曲’實在……。”
“我這才明白我所向往的樂壇已經變了味,你看現在那些歌手,有幾個是能獨立作曲、寫詞的?都是拿別人的來用,歌詞俗不可耐,強行押韻,故作矯情,實則狗屁不通。我一想,我實在不能同這群人同流合汙,於是退了學費,來了這裡,做個工人,踏踏實實地做事兒,掙良心錢,自己也安心些。”
我沒有接話,這話不太好接,倘若我順著他的話往下說,那不就是在否定他之前的努力了嗎?於是我只搖了搖頭,嘆了口氣。
我們倆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說些無關痛癢的閒話。臨走的時候,我同他辭別,再次提起了幼時的那個問題——那你以後準備做什麼?
“掙錢,我爹的病……”我這才想起來,他父親去年年末出了車禍,落得個半身不遂,現在還在醫院的病床上躺著。
他的夢被社會的現實放逐了,就像被人扔在地上的玻璃,碎了一地,再也拾不起來了。只能當做回憶,組成人生的一部分。
不知他年邁後,是否能想起他的歌手夢;想起那雙滲血的手;想起那顆炙熱的心。
那麼,你還記得你小時候的夢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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