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悉,蒙古國政府於2月19日宣佈,縮短針對入境者實施的隔離時間。目前為止,蒙古國對入境者實施21天的隔離措施,在指定設施內隔離14天及居家隔離7天。
自2月19日以後,對入境蒙古國的全部物件,完成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除外,實施在指定設施(酒店等)內隔離10天。然後,實施4天自我居家隔離。隔離期內的第2天和第8天,實施PCR(聚合酶鏈式反應)檢測。
已完成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提交相關證明後,可免除在指定設施隔離,但需要進行7天居家隔離。進入蒙古國的全部人員,有義務提交登陸前72小時內的PCR檢查陰性證明。具有外國國籍的人員,以遵守上述入境後的各項規則為條件,可以以外交、公務及商務為目的,申請短期(60天內)停留簽證。
本刊建議:①近期計劃入境蒙古國的中國公民、商務人士、中資企業人員以及旅行者,請關注上述最新防疫資訊,遵守上述規定,入境前務必攜帶72小時內PCR(聚合酶鏈式反應)檢測陰性證明。並在入境第2日和第8日進行PCR檢測。②及時通過當地政府網站、媒體報道和我駐蒙古國大使館網站及時瞭解當地最新疫情資訊及防控措施,攜帶必要的防疫用具,做好衛生防疫措施。同時注意甄別虛假資訊。(郭桂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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