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7日,鄢軍在美國起訴周立波和胡潔誹謗,求償4000萬美元。2020年4月23日,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法官布朗做出口頭裁定,否決了周立波和胡潔的律師提出的聯邦法院不具有管轄權的動議。也就是說,聯邦法院對此案具有管轄權。
這件大衣好眼熟,原來他出庭時穿過(小圖為近照)
2020年5月29日,周立波和胡潔委託律師米洛斯對鄢軍的起訴進行應訴。在這之前,雙方一直在打管轄權爭議。2020年6月1日,鄢軍律師肖克威茨向法院提交訴訟程序表。聯邦法院的林賽法官於次日下達裁定意見,決定於2021年3月30日下午1時舉行最終會議。
2020年10月27日,鄢軍的律師肖克威茨提出動議。由於被告未能在10月14日之前對原告提出的要求做出實質性迴應,儘管原告試圖與被告進行合作,但被告繼續無視訴訟程式,原告請求法院進行司法干預。
種種跡象表明,周立波於去年6月返回上海(此圖來自於周立波自媒體)
周立波和胡潔的律師米洛斯分別於2020年10月30日和11月2日致信林賽法官,稱已將原告的要求轉達給他的客戶,希望林賽法官安排一次電話會議,以解決原告律師可能對被告提交的檔案所產生的疑問。
法院官網截圖
今年2月12日,即農曆正月初一,周立波和胡潔的律師米洛斯又向法院提出動議,繼續要求延期。四天後,林賽法官作出裁定,同意被告提出的延期要求,並對後續的日程安排做出如下調整:
(1) All discovery, inclusive of expert discovery, to be concluded by April 14, 2021.
【參考譯文】所有的問話,包括專家問話,須在2021年4月14日之前結束。
(2) Any party planning on making a dispositive motion must take the first step in the motion process by May 17, 2021.
【參考譯文】任何提出決定性動議的一方須在2021年5月17日之前啟動動議程式。
(3) The March 30, 2021 final conference is adjourned to May 24, 2021 at 1:30 p.m..
【參考譯文】原定2021年3月30日舉行的最終會議推遲到2021年5月24日下午1:30。
去年12月,周立波陪同曾志偉參觀上海某影視文化產業園
如果不再延期的話,那麼今年5月24日應該會有一個結果。此時距鄢軍起訴之日已有33個月零8天。在美國打民事官司,真的要有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