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大家一個問題:您在和男(女)朋友談戀愛時會統計每一筆開支並保留消費小票嗎?
我想,很多人的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每天連買瓶水、吃個冰淇淋都要一筆筆記錄,那得多累呀?
然而,今天在網上就看到了這樣一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簡直顛覆了我的三觀。
小夥子小劉今年30來歲,外表挺斯文,畢業於上海某個財經大學,有一份很不錯的工作。兩年前經人介紹,認識了女孩小鄒。去年9月份因為雙方性格分歧太大而分手。
按理說,情侶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很正常。可沒想到,在正式分手後,小劉向法院起訴,要求小鄒返還兩人在戀愛過程中的各種費用5萬多元。
一般情況下,如果這些消費不是特別大的金額,法院也不會支援,畢竟沒有依據,有誰能證明這些費用是否真實。所以,開始法院也沒有太當回事。
可讓法院吃驚的是,開庭那天,小劉帶著手提電腦和一個大檔案袋過來了。當法官說這些費用沒辦法判定時,小劉嘩地從袋子裡帶出一大摞消費小票。對法官說,瞧,兩年戀愛期間消費的所有消費都在這。
不止法官,連被告和律師都吃驚不小。沒想到,這人還真的把小票都保留了。
還好法官見多識廣,說,這麼多小票我們怎麼審呀?光清理分類就得大半天,你又沒清單彙總。
聽了這,小劉打開了帶來的膝上型電腦,打開了裡面的一個檔案,歸納得整整齊齊,他竟然把所有小票的年月日、價格、用途都一一列明。
更厲害的是,他還把每筆費用的兩人的比例都標註了,比如,哪天買了冰淇淋,小劉吃了個10元的,小鄒吃了個12元的,就要求小鄒返還12元。
而對於一起吃飯這些沒有辦法分的,小劉說,我這人很講道理,AA吧,我不會多要你一分錢的。
好傢伙,這麼細緻的賬目,估計企業破產清算也就這樣了。
女孩小鄒和律師看著這架勢,都快崩潰了,誰能想到真會有人記得2年前的某天吃過冰淇淋,還一個10元,一個12元呀。
還好,小劉的律師善於抓重點,對金額較大的購買金飾和一起去外地旅遊質證了下,其餘的說沒有關聯性,想早點結束。
沒想到,人家小劉還真是有備而來,對著清單一筆筆介紹其消費的細節。根據清單的長度,照這速度全部講完就得到第2天。
這樣一來,女孩小鄒和律師受不了了,商量了下,說同意把當初小劉賣給他的金飾退還給小劉,另外再補償小劉1萬元。
法官詢問小劉的意見。
小劉竟然說:我這是正當維權,這金飾當初買的時候是新的,現在戴了1年多還貶值了。
最後,他說了句讓人驚掉下巴的話:我虧大了,就這樣吧,就吃點虧,反正這金飾還能送給別的人。
果然是學財經的呀,太有經濟頭腦了。大家心裡暗暗為他的下一個女朋友捏把汗。
事情過去了這麼久,也不知道他的金飾有沒有送出去?